發生車禍 被提告如何處理???

樓主,
你朋友是有誠意的調解和賠償,如果對方金額越來越高,那就直接上法庭,我個人認為法官不會讓他獅子大開口。雖然你朋友是肇事主因,但是在過程中非常誠意的調解,這個在法庭上記得要將過程提出。
總結...這狀況,就交給法官處理比較好。
1. 將整個調解的過程時間表列清楚
2. 每個時間點對方提出的要求列清楚

希望對方健康恢復,也希望你朋友誠意負起責任。
樓上幾位專家回覆的非常中肯,
既然肇責3:7出來了,怕什麼!
他有損失,難到你朋友沒有嗎?
法院不是他家開的,
其實上法院也不是那麼恐怖,
可依事實陳述,最多是花點時間陪對方玩玩罷了.
你朋友人車平安,錢在你朋友口袋,
對方急,你朋友沒有時間壓力,
跟他慢慢耗吧!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吧!




現在能自保的方式就是樓主你也告對方求償50萬....不要客氣!!
陳大2001 wrote:
樓上幾位專家回覆的...(恕刪)


有看到就當做是緣份吧⋯小弟來解答一下!

民事對方要求30萬元⋯不外乎依民184、195等二條來請求:
一:醫藥費用。
二:工作損失。
三:精神慰撫金。
四:療養費用。
五:機車修理費。

鑑定報告只有三種:
一:雙方各為肇事原因(5:5) 。
二:甲方為完全肇事原因、乙方為肇事次因(10:0) 。
三:甲方為肇事主因、乙方為肇事次因。

第三種情形可不可以8:2、6:4?當然可以,這就讓法官來心證。但為何是7:3最多,很多人講不出一個所以然來!

回到民法第一條:民事,法律所未規定者,依習慣;無習慣者,依法理。

民法並沒有規定主因、次因就是7:3,那麼依什麼習慣?依產險公司的習慣還有民間的習慣嘛!

對方請求30萬,我連理都不理他,原因如下:
一:機車要還算折舊耶:私下談可不講折舊,上了法院就要講,一年折舊53.6%。
二:工作損失和精神慰撫金:尤其後者法官要全判的機率不大(版主沒說對方請求多少)。

好啦,就算法官全判30萬好了,還得依肇事責任來攤提,就依一般的三成,30萬的三成是9萬。

強制險已領的還要扣除耶!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32條: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保險人依本法規定所為之保險給付,視為被保險人損害賠償金額之一部分;被保險人受賠償請求時,得扣除之。

9萬再減掉已經申請理賠的,算最少的6萬好了,這件民事鐵定敗訴,但成本最高就只有3萬,幹嘛還跟對方談。

喔、對了,版主的損失也可以向對方求償喔,別忘了對方肇事主因、你要的可多了!

不用謝我,動動手指頭而已,祝順利解決!

XERXES13 wrote:
樓主, 你朋友...(恕刪)
陳大2001 wrote:
樓上幾位專家回覆的...(恕刪)


有看到就當做是緣份吧⋯小弟來解答一下!

民事對方要求30萬元⋯不外乎依民184、195等二條來請求:
一:醫藥費用。
二:工作損失。
三:精神慰撫金。
四:療養費用。
五:機車修理費。

鑑定報告只有三種:
一:雙方各為肇事原因(5:5) 。
二:甲方為完全肇事原因、乙方為肇事次因(10:0) 。
三:甲方為肇事主因、乙方為肇事次因。

第三種情形可不可以8:2、6:4?當然可以,這就讓法官來心證。但為何是7:3最多,很多人講不出一個所以然來!

回到民法第一條:民事,法律所未規定者,依習慣;無習慣者,依法理。

民法並沒有規定主因、次因就是7:3,那麼依什麼習慣?依產險公司的習慣還有民間的習慣嘛!

對方請求30萬,我連理都不理他,原因如下:
一:機車要還算折舊耶:私下談可不講折舊,上了法院就要講,一年折舊53.6%。
二:工作損失和精神慰撫金:尤其後者法官要全判的機率不大(版主沒說對方請求多少)。

好啦,就算法官全判30萬好了,還得依肇事責任來攤提,就依一般的三成,30萬的三成是9萬。

強制險已領的還要扣除耶!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32條: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保險人依本法規定所為之保險給付,視為被保險人損害賠償金額之一部分;被保險人受賠償請求時,得扣除之。

9萬再減掉已經申請理賠的,算最少的6萬好了,這件民事鐵定敗訴,但成本最高就只有3萬,幹嘛還跟對方談。

喔、對了,版主的損失也可以向對方求償喔,別忘了對方肇事主因、你要的可多了!

不用謝我,動動手指頭而已,祝順利解決!

XERXES13 wrote:
樓主, 你朋友...(恕刪)
刑事易科罰金,沒事的啦
民事獅子大開口
你有缺兄弟嗎?
幫忙打斷她的腿
緑茶、麦茶、ウーロン茶、でもやっぱり〜あきちゃ

tsai5059999 wrote:
對方肇責 較重 只...(恕刪)


有影片調出來看看吧, 不用人家說什麼就馬上全盤接受有這麼好騙嘛...我相信想私了都是有覺得有哪方有錯啦.
刑事繼續上訴爭到底!!
民事部分建議收集他損毀你車的資料和交通局判的肇責然後去提告對方損毀要求賠償,把所有指向對方不利的證據都準備好當天開庭直接攤出來講看誰比較丟臉。

建議樓主朋友,自己對就要爭到底不要心軟不然被吃死死的。
誠懇建議:
1. 先上法院網站(簡易法庭)查看一下車禍判例(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FJUDQRY01_E_1.aspx, 判決案由:損害賠償),這樣心裡有個底
2. 心裡有底之後,就會發現對方提出這種金額就沒啥好說直接上法院就是了,有時候就算要賠也要有個合理數字,對方提出數字不合理,那就請法官來判,其實沒甚麼大不了啦!!
祝順利解決!!
愛自由的湯姆
Ting-Leo wrote:
朋友開車與巷子衝出來的機車擦撞
對方撞到車子側邊,摔倒骨折
由於朋友本身只有保強制險,故打算與對方私下和解
當下有報警 有鑑定
對方骨折,強制以險理賠6~7萬
對方說他還自付1萬多,朋友表示願意處理
但對方卻要求10萬,朋友覺得不合理所以跑了多次調解委員會都沒有成功
於是對方提出了刑事訴訟跟民事訴訟
最近刑事訴訟判決下來了 易科罰金2萬
現在對方民事訴訟那邊又改成要求30萬理賠金
PS:肇責 朋友:3 對方:7 (交通鑑定的)

這就是呆灣鬼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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