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開車與巷子衝出來的機車擦撞對方撞到車子側邊,摔倒骨折由於朋友本身只有保強制險,故打算與對方私下和解當下有報警 有鑑定對方骨折,強制以險理賠6~7萬對方說他還自付1萬多,朋友表示願意處理但對方卻要求10萬,朋友覺得不合理所以跑了多次調解委員會都沒有成功於是對方提出了刑事訴訟跟民事訴訟最近刑事訴訟判決下來了 易科罰金2萬現在對方民事訴訟那邊又改成要求30萬理賠金PS:肇責 朋友:3 對方:7 (交通鑑定的)請問該怎麼辦才好????
Ting-Leo wrote:朋友開車與巷子衝出...(恕刪) 這種應該算是對方錯吧 ? 如果有報警應該對方反過來要賠償才對 .雖然大家都在強調不要私了 , 還是不少人這樣處理 .除了強制險賠償以外 , 對方還有無法工作及其他的損失 .沒有報警無法提交通裁決 , 看起來似乎只能認賠當買經驗 .或是請板上有經驗的前輩提供方法 .
Ting-Leo wrote:朋友開車與巷子衝出...(恕刪) 對方肇責 較重 只因他有受傷 所以你被告刑事那你不會反告他嗎??還是遇到恐龍法官都已經易科罰金了 那還要賠他嗎??跟民事法官訴求說 他責任比較重喔!!你賠3萬 那他是不是要賠你7萬 這樣法官不會不明事理吧!!
Ting-Leo wrote:朋友開車與巷子衝出...(恕刪) 省小條花大條的概念..!!這事故告訴我們~一定要保全險...!!!而且還都可以交給保險公司處理1年才幾萬而已~一件事故要花10幾萬..!!!像這種有人受傷的...!!!對方可以告你過失傷害罪..!!這種的最難搞了...!!!只能和對方喬了...花錢買經驗吧!希望你能和平落幕
典型的以邢逼和的案例,但是對方要不到期望的錢就打官司,這是很常見的事。刑事判定就會有前科了,為了幾萬吃下前科到底划不划算看這被告對工作或是生活上的影響去考量。只剩下提供肇責判定的文件,等民事官司時出示文件來盧合理的費用,扣除已經支付的金額,剩下的就是被告要支付的費用。最好當下交付剩餘的金額就算是結案了。
Ting-Leo wrote:朋友開車與巷子衝出...(恕刪)最近刑事訴訟判決下來了 易科罰金2萬現在對方民事訴訟那邊又改成要求30萬理賠金PS:肇責 朋友:3 對方:7 刑事定了民事還沒定那就趕快想辦法和解
Ting-Leo wrote:朋友開車與巷子衝出...(恕刪) 刑事都下來了。以刑逼民,既然刑都逼完了。只剩下民事。扣除強制險可請領部份,他還以為能拿到多少?而且對方有七成肇責,.....真的是受傷的最大不是說假的。恐龍法律,該死的 「應注意而未注意」、「未注意車前狀況」、「疑行經路口未減速」。被冠上這三種抽象的又用講的就可以不需證據的三成肇責,真的很倒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