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duser wrote:
這是屬於正義魔人的提案嗎?...(恕刪)


因為市面上教你閃避照相機的器材眾多,
照相機多半照不到幾台違規,
大家都是減速經過照相機後加速狂飆,
導致道路安全堪慮。

所以才提案利用時間差來判定速度,
這樣一來除非你停在路邊等時間,
只要你曾經超速,不管在哪一個路段,都會被下一個門架算出來....
樓主出發點抓超速是好的
但真這樣計算時間那休息站不是不能停車休息了
我也讚成抓龜速車
天天都一堆車龜在內側
這才是造成高速公路大塞車主要的原因
如果是,每個人罰單接到手軟
苟某子 wrote:
但真這樣計算時間那休息站不是不能停車休息了...(恕刪)


不懂超速跟停休息站的關連......

今天是抓超速不是抓龜速,

如果是怕有人進休息站前狂飆,頂多休息站前、後匝道加個門架記錄一下就解決了。

monteiaro wrote:
如題,為什麼交通部在...(恕刪)

國道限速就必須不能超速嗎

趕時間的人 利用車輛較少路段 超速趕時間
喜開快車的人 路段筆直 車輛稀少 超速提高移動效率
.....

只要在安全與合理的操控狀況下 超速 有何不可

我已閱讀過並同意遵守討論區規則 "金屬氧化半導體場效電晶體"
你還要再讓噓噓東賺一筆啊???
monteiaro wrote:
如題,為什麼交通部...(恕刪)
遠通爭議解決了?罰款繳了?
時速200還能拍到?
塞車路段每台都開罰不到最低速限?

XERXES13 wrote:
你還要再讓噓噓東賺一筆啊?...(恕刪)


以上純為法規面考量,商業面可以由其他合約方式去處理
shung06 wrote:
我個人比較希望抓龜速的。


真的希望有路隊長測速照相!


briyen wrote:
民主國家,不可能的啦 政客要選票 誰這麼硬幹就等著被輪替


其實只能說還不習慣,台灣國道測速照相也已經算是世界無敵多的了,並沒有民怨四起
但是台灣愈來愈民粹,只要被貼上搶錢標籤,大概就準備要下台一鞠躬了


雅客山莊 wrote:
你光用一個數據就要罰人~~ 這在共產國家或許可行!!
民主國家...........還是洗洗睡!!


現有的測速照相機不就是用一個瞬間數據就罰了嗎????

話說兩門架距離十分鐘,連平均時速超速的話,有兩種可能,
1. 有很長一段時間都超速 (如整整十分鐘都超速)
2. 有一段時間嚴重超速 (例如開到200kph)

這種超速法,比下坡路段不小心稍微超速,更應該罰....



monteiaro wrote:
如果是怕有人進休息站前狂飆,頂多休息站前、後匝道加個門架記錄一下就解決了。


現在的測速照相,也抓不到定點狂飆的車子呀
ETC抓超速不是萬靈丹,所以就不要用它來抓超速?
那現在的測速照相機是怎麼回事?一堆車在相機前後狂超速,也沒聽說要相機被廢掉...

mosfet32 wrote:
國道限速就必須不能...(恕刪)


限速當然就是不能超速,要超速者就是繳罰單或等著吊照
如果人民有共識,專家也認同超速不危險,應該像德國一樣直接把速限拿掉
而不是大家自由心證,想超速就超速,視法規如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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