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duser wrote:
這是屬於正義魔人的提案嗎?...(恕刪)
因為市面上教你閃避照相機的器材眾多,
照相機多半照不到幾台違規,
大家都是減速經過照相機後加速狂飆,
導致道路安全堪慮。
所以才提案利用時間差來判定速度,
這樣一來除非你停在路邊等時間,
只要你曾經超速,不管在哪一個路段,都會被下一個門架算出來....
shung06 wrote:
我個人比較希望抓龜速的。
briyen wrote:
民主國家,不可能的啦 政客要選票 誰這麼硬幹就等著被輪替
雅客山莊 wrote:
你光用一個數據就要罰人~~ 這在共產國家或許可行!!
民主國家...........還是洗洗睡!!
monteiaro wrote:
如果是怕有人進休息站前狂飆,頂多休息站前、後匝道加個門架記錄一下就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