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聖014 wrote:為什麼不能肉身佔車...(恕刪) 節錄新聞內容大台北地區,停車位一位難求,有名中年男子出奇招,直接站在車格上「人肉佔位」,其他駕駛經過想停,卻被對方拒絕,雙方引發口角,最後找來員警主持公道,警方表示,依照規定是「車到先停」,要是民眾霸佔車位,可處300元罰鍰。
如果是你等了很久好不容易等到車位結果突然一個人跑進去,那對方真的有夠厚臉皮.如果對方早就站在車位裡,那你還是摸摸鼻子走了吧.好歹人家也出了人力和時間.且通常這種事情一定要好好講,說明自己已經等了很久,找了很久之類的,態度要好,硬碰硬一定自己吃虧,就算搶贏也停得提心吊膽!
NorthStar wrote:找車位搶車位,跟貪圖便宜有何關係?而且會先留人佔位,通常就是車在附近趕來中,跟找人代排隊類似的狀況罷了,根本人之常情。 人是人,車是車,難不成你會開著車子在人龍裡,去電影院的售票處排隊買票?找人代排,單位相同,平平是人,他付錢,我付出時間,沒話說人佔車位,單位不同,一部車跟一位人士,您去佔停車位,車沒到,如果政府可以跟佔在上面的人收停車費,那我沒話說如果收不到錢,代表你沒有合法使用的權利,佔啥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