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聖014 wrote:
為什麼不能肉身佔車...(恕刪)

節錄新聞內容
大台北地區,停車位一位難求,有名中年男子出奇招,直接站在車格上「人肉佔位」,其他駕駛經過想停,卻被對方拒絕,雙方引發口角,最後找來員警主持公道,警方表示,依照規定是「車到先停」,要是民眾霸佔車位,可處300元罰鍰。
死刑不是萬靈丹,廢死必是萬毒王!!
andy1228 wrote:
今早在路旁準備停車時...(恕刪)


如果是我

我會一直按喇叭

一直按一直按一直按

下次試試

NorthStar wrote:
找車位搶車位,跟貪...(恕刪)


阿人家法條貼出來了阿

你怎麼不表示一下

還是覺得自己是對的嗎??
停成這樣,前後的車怎辦? 真的是任性又自私~~
放台小折在車上, 半徑1.5公里內的車位都是你的車位


andy1228 wrote:
今早在路旁準備停車...(恕刪)
停車格是停車用的,停人的是棺材,報告完畢。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如果是我
我會一直按...(恕刪)


一直按,吵到附近住戶?

他x的 真想檢舉你
警察到場沒開單嗎?

Bob Martin wrote:
一直按,吵到附近住...(恕刪)
如果是你等了很久好不容易等到車位結果突然一個人跑進去,那對方真的有夠厚臉皮.
如果對方早就站在車位裡,那你還是摸摸鼻子走了吧.好歹人家也出了人力和時間.
且通常這種事情一定要好好講,說明自己已經等了很久,找了很久之類的,態度要好,
硬碰硬一定自己吃虧,就算搶贏也停得提心吊膽!

NorthStar wrote:
找車位搶車位,跟貪圖便宜有何關係?而且會先留人佔位,通常就是車在附近趕來中,跟找人代排隊類似的狀況罷了,根本人之常情。


人是人,車是車,難不成你會開著車子在人龍裡,去電影院的售票處排隊買票?

找人代排,單位相同,平平是人,他付錢,我付出時間,沒話說

人佔車位,單位不同,一部車跟一位人士,您去佔停車位,車沒到,如果政府可以跟佔在上面的人收停車費,那我沒話說

如果收不到錢,代表你沒有合法使用的權利,佔啥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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