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ssfood wrote:
UBER幫客戶準備...(恕刪)
公布答案,台灣的小黃業者們有沒有繳稅?
先說結論!有!但繳的稅比年薪80萬的上班族一年所得稅約3~4萬元還要少,
那UBER呢?完全沒繳。
首先,簡單說明台灣小黃業者的生態架構(這部分是GOOGLE的,歡迎指證補充),在台灣要
開小黃,需考取職業小型車的駕駛執照後,再考取計程車執業登記證,再加入「車行」(
實務上是XX交通有限公司或XX汽車公司)才能上路,再看司機們要不要加入所謂的車隊,
如台灣大車隊,大都會等,繳月費享受叫車資源。這裡只討論小黃司機及車行
一般來說,車行每個月向司機收取1000元左右的靠行費,假設某個車行有10台車靠行,每
月收取1萬元,每季3萬元,每年12萬元,那要如何課營業稅及營所稅呢?
車行是課稅資料法,簡單來說車行每季會把收取3萬元靠行費資料給國稅局,依據正統規
定每月營業額未達8萬元起徵點,車行一毛錢營業稅都不用繳,但實務上車行都會要求國
稅局開稅單,好像為了申請補助還是貸款之類我不確定,反正對方要求,國稅局還是會依
據銷售額1%課營業稅(自行車2%先不予討論)
另一種實務上更常見的司機所得計算方式,就是國稅局擴大書審,純益率2%來計算所得,
也就是年營業額x2%後才是所得,那年營業額怎麼算,用排氣量!依據104年度的標準,
未達2000cc每月銷售額為38,630元;2000cc以上為39350元,這是「每月營業額喔」,所
以所得分別算法38,630或39350x12x2%,分別為9271元及9444元,就是小黃司機的「營
業所得」,每年五月再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
最後申明我的立場,我並不支持UBER,我本身不搭計程車,我反對不配合政策及規定的業者,UBER支持者常說UBER是共享經濟下的創新產物,
政府不該阻擋科技創
新,實際上消費者會買單只是便宜罷了,什麼共享經濟、方便、司機形象好之類,假的!
如果車費比小黃貴,大多數人誰會去坐?
看不慣台灣稅法常常獨厚特定產業及族群,許多產業因為當年時空背景,稅法為他們開了
特例,就再也關不起來了,一旦想改,一些上不了報的民代關說事件也會擋下來,也最後
倒楣的就是薪水階級,鬼島繳稅的都是受薪階級,但開跑車的有錢人卻是越來越多
至於還有哪些產業,農林漁牧、當鋪、補習教育族、攤販小吃、美髮美容、建築業等族繁
不及備載,稅務議題平常沒人會關心,畢竟周遭許多既得利益者,稅賦不公很難引請共鳴
,歡迎大家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