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輕微碰撞,住院八天,專人看護三十天

是這樣嗎?你知道甲種跟乙種診斷書嗎?開的診斷太扯法官也是不採信的,也等於是0證據力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任何的診斷書都可以...(恕刪)
中醫看31天是哪招,


健保不是規定只能15天?
一步接著一步!
印象中65歲以上部分負擔只給付15天,如果你願意自費負擔依然還是可以看的,有沒有改就不曉得了
只是過客1205 wrote:
中醫看31天是哪招...(恕刪)
後車想騙人沒打過官司喔...

絕一點的直接打官司連那醫師一起叫來出庭,出示是哪種傷勢需要在家休息一個月+無法生活自理+需聘看護??

到時再看能拿出什麼傷病醫療證據來證明以上如此嚴重的傷勢?

遇到這種的寧願花錢請律師打官司也不要和解賠償...
個人遇過類似情形,在四線道路口,直行綠燈亮起,我是要左轉,但是我的車在外側車道,所以先變換到內側車道 [停下來],等侯左轉燈亮起。之後,後方內側車道的車鬆開煞車,向前滑行撞到我。
對方也是主張他是直行車輛,我是變換車道,所以要我全賠。但是我的保險公司告訴我,因為我已經 [完全靜止] ,所以視為 [變換車道完成] 。即使我的車沒有平行車道,我完全沒有肇責,保險公司用代位求償方式幫我修車。
這應該跟車輛肇責無關
應該是用來跟自身的“保險醫療險“
申請理賠金用的
(強制險可申請一個月的看護,自身的醫療險意外險有些都以天數算)
醫療險
只要有醫生證明,幾乎都會全數理賠
計程車/不用跟老闆交代,就算好了,每天去醫院跟醫生說會痛做復健,
醫生在開證明,不要去工作,保險理賠金一樣可照領
yurue wrote:
前車變換車道已經完成,且在 "靜止狀態"。
是很單純的後車撞前車。後車100%肇責。

因為前車已經靜止,後車很難主張前車在變換車道。


還在中線上,跨兩車道行駛,這叫變換車道「完成」?

同車道後車撞前車,不適用,

此是變換車道不當、未禮讓直行車、跨車道行駛,為主要肇責。

後車頂多三成,未注意車前狀況。

除非另有影片可以證實計程車也不是外側直行車。
當時有叫警察嗎?有報案三聯單嗎?

有的話直接交給保險公司辦理理賠就好了.強制責任險都會賠.

若沒叫警察,那就自求多福了.
一般來說,都是變換車道的駕駛100%肇責。
但是,這個案子,因為前車已經靜止。重點在 "前車已經 [完全靜止] ",所以視為變換車道完成。
完不完成很難認定
有時在高速公路上本來有足夠的煞車距離
卻因為有車插入導致追撞
這時雖然插入的車已經完全變換車道
但卻違規破壞了原有的安全距離
不可能無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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