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fjadsflk wrote:google play的情況不同!是郝龍斌市長求APP軟體「無條件」適用七天鑑賞期,google受不了才關閉台灣區app商城幾年的~(現在台灣區是開張狀態)說實在話,商城軟體實在沒道理「無條件」適用七天鑑賞期~ 重點是在"跨國企業須遵守當地的法律" 身上啦^^每個狀況當然都不一樣囉
tea_king wrote:是啊,從事運輸業卻只想登記是資訊服務業。如果UBER能登記運輸業,我相信政府一定十分歡迎。至於UBER為何打死都不登記運輸業,我想大家應該都猜得出來。XD 台灣法律太僵化,紐約都生出網路運輸業的法規了但是UBER也沒有跟政府退讓,甚至溝通談判通通破局下場就是罰款加到2500萬,之後UBER賭看看政府敢不敢真的罰結果初六一開工馬上罰,嚇死UBER了我也搭過UBER很多次,老實說我很喜歡UBER的服務但是也必須是要在有規範的範圍內才行而不是一切都是UBER說了算,這樣跟獨裁國家沒什麼兩樣謝謝今天交通部的重罰,讓UBER可以真正想想要怎麼跟政府談,或乾脆直接退出台灣而不是繼續僥倖營業希望UBER能與政府協商出一個雙方都可以接受的辦法若UBER因為這樣選擇退出台灣也是很可惜
違法再先還怪政府登記資訊業經營運輸業還敢說願意配合要配合就直接登記運輸業登記運輸業沒人敢罰你錢也不會針對自己有錯再先還一直混淆視聽還一堆人配合怪政府那些人真的需要了解一下事實講一句直白的賣黑心油的登記食品業你有看到被重罰嗎?雖然很酸但事實就是如此
小塏 wrote:大家不覺得計程車全部統一收費是壟斷市場嗎?為什麼政府不處罰呢? 說來也好笑計程車固定費率還是計程車司機自己遊行才有的更之前計程車是削價競爭的個人計程車被逼到生存不下去,才演變成現在這樣的固定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