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擦撞對方肇逃卻找議員

bighuang0001 wrote:



公共危險(肇事...(恕刪)

一年以上有期徒刑?那麼嚴重?難怪他那麼急,今天早上沒登門拜訪,但有電話拜訪
下巴有擦傷,有去掛急診,明天還要回診掛骨科
無聲火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

就在...(恕刪)

樓主還是學生吧?
女友家應該有大人吧?

papageno wrote:
樓主還是學生吧?女友...(恕刪)

是的小弟大四
女友家裡只有媽媽,就是覺得對方看我們這邊只有兩個女人沒啥氣勢,比較吃虧
whiteme wrote:
那就更好了,直接上議...(恕刪)

議員服務處都對方的人,在那邊談,不會比較吃虧嗎? 派出所是不是好一點?
獅子大開口只會讓事情更麻煩,該要的費用要到就好,對方議員只是很單純的選民服務,不可能為了一個選民斷送賺錢政治路。

對議員有利益關係的才會想盡辦法處理。

無聲火 wrote:
機車擦撞對方肇逃卻找議員


他會找議員...
那你不會找立法委員哦...

約在警察局或調解委員會處理,比較不用擔心~

無聲火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就在前...(恕刪)

無聲火 wrote:
議員服務處都對方的...(恕刪)


我個人建議,直接到派出所 ~

議員如果夠人脈,到了派出所也是所長會出來招呼

你女友在派出所與肇事者還有議員當場做出的協商紀錄,也有員警的筆錄做為佐證資料
怪怪歐吉桑 wrote:
獅子大開口只會讓事情...(恕刪)

瞭解謝謝大大~

PY.Wang wrote:

約在警察局或調解委...(恕刪)

我想也是,感謝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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