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整天在假設了 在台灣本來開車就看運氣 我開了幾十年也轉彎沒撞過人阿 為什麼你會 再說直行車本來就比較大了 而且台灣這些線更本是畫給鬼看的 亂七八糟 保險保高1點比較實在拉 整天在那說這些 好好開在路上也會被收拾 你怪誰 而且說真的要轉彎本來就要注意了 有車就讓 這麼難嗎 還是要遵守1台車1道 大家都要按著排 在鬼島 可能嗎 最好還不能並排 管你什麼車 腳踏車1樣 這樣就不會有你說的情況了 難怪人家說在台灣開車跟在地3世界差不多
天下布武 wrote:許多人一定會罵機車愛鑽車縫什麼的可是很多人不會去討論取消禁行機慢車道讓右轉的靠右左轉的靠左讓行車更加安全也不會去討論路邊的違規亂停車,一堆亂停車機車得閃過來閃過去,又要切進去又要切出來能直接解決交通問題的方法都不做...(恕刪) 因為這起事件跟禁行機車和違停沒有任何關係,反而是左方有禁行機車能避免左轉車被直行機車從左側縫隙超越與碰撞。有違停,請變換車道而不是鑽到別人的縫隙,前有右轉車,請等待或是變換車道,不是趁他右側有縫隙就鑽,就算要鑽,也要從左側鑽,而且要禮讓前車。
傳說中的三倍速 wrote:如果我在右轉路口前200公尺已經靠最右車道(無機車道),並緊貼於路緣白線放慢車速並且在右轉路口前50公尺打方向燈準備右轉,在轉到一半時仍遭從路肩(非車道)疾駛的機車鑽車縫並擦撞我副駕駛座右側這樣仍然是我肇責較大嗎?? 老兄...我的車子在停止狀態,左轉線,等待左轉,也有打方向燈。被載女生的機車從左邊衝上來,在「禁行機車」線上,直接撞上我左邊駕駛座。我仍然要負起66%的錯,因為對方是機車,然後飛出去有流血。所以,在台灣,你覺得你有錯嗎?
天下布武 wrote:許多人一定會罵機車愛鑽車縫什麼的可是很多人不會去討論取消禁行機慢車道讓右轉的靠右左轉的靠左讓行車更加安全也不會去討論路邊的違規亂停車,一堆亂停車機車得閃過來閃過去,又要切進去又要切出來能直接解決交通問題的方法都不做 非常贊成這項說法,都是這類機車靠邊騎,禁行機車等把機車騎士洗腦,才會導致一堆騎機車的不管左轉右轉還是直行都只會靠最外側,這個問題不解決,這類事件鐵定層出不窮的啦
剛同事在公司路口 也遇到跟樓主一樣的狀況 車都靠邊了 也打方向燈 要右轉對方屁孩硬要右邊超車直行 為何叫屁孩 因為在下去關心同事時 屁孩直接跟我嗆聲說車(BWS)不能騎 三角台歪了 在下回他 現在YAMAHA的機車 做得這麼爛 紙糊的喔連車殼都沒破 刮傷一點點 三角台就會歪了?
基本上只要在道路上,你轉彎時被撞到位置是側面,你就是轉彎車未注意禮讓直行車,肇責就是比較高,除非你被撞擊的是後方,或者是可證明對方是自非道路部份或是非正確行駛方向之道路竄出,如逆向、人行道或是非道路部分,否則只能吞下。
這和消禁行機慢車道無關,汽車和機車本來就要分開汽車左機車右,所以你才只會看到「右轉車禍」吧,再開放你就連左轉都有問題了是法官不會判,不知道怎麼判....那就翻過往案例照學就好,草草了事,不注重情理反正先人也這樣判,只要都算在汽車上就可以讓雙方閉嘴,這才是最大的問題就像我們教小孩,公式背起來、考古背起來,不會....沒關係造就了司法系統根本就是垃圾
我的親身經歷答案是肯定的我的撞擊點是右後車門...車頭已經過右轉後的斑馬線他如果沒撞到我 應該是直接撞安全島對方手扭到休息三天我要賠她兩萬 ... (摩托車修理1800 醫藥費1080)他的媽媽跟我說 我女兒因為這樣沒工作 你要負責你手好了不去上班 也算我的我好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