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在右轉路口前200公尺已經靠最右車道(無機車道),並緊貼於路緣白線放慢車速並且在右轉路口前50公尺打方向燈準備右轉,在轉到一半時仍遭從路肩(非車道)疾駛的機車鑽車縫並擦撞我副駕駛座右側這樣仍然是我肇責較大嗎??
傳說中的三倍速 wrote:如果我在右轉路口前200...(恕刪) 是的,所以注意後方車輛動靜除非你能舉證他速度很快加上鑽車縫有危險駕駛的情況不過機會不大。所以版上才會說要提早關門,雖然這有違規的疑慮台灣的摩托車是很恐怖的....
minicode wrote:是的,所以注意後方...(恕刪) 呵呵,問題是我已經關門了 他還是要來 這我真的無解我是有保險可以處理也有行車紀錄器可以證明我跟他是同車道行駛,而且他算是行駛於"非道路處",只是對於這種自殺式騎車真的沒轍嗎?
傳說中的三倍速 wrote:呵呵,問題是我已經...(恕刪) 他可以鑽的到,不是關不夠緊就是他硬要鑽尤其在路口,肇責更是難釐清...肇事事故單上主因通常會列在第一個,如果不是,至少你可以鬆一口氣這也會被調解會當成初步證據來判斷肇事責任,當然你得準備好所有證據。這種車輛你無法遏止的,台灣的機車很多都是搶時間、搶速度如果按照法規,我想除非沒有機車在後面,不然很難在綠燈時轉彎...所以我常說害死人的都是駕駛習慣...
G-PLUS wrote:都延著路面邊線開了還...(恕刪) 肇責我不知道,但是想要完全避免這個問題,有時關到人行道上面都還不一定夠。所謂的鑽車,只有你想不到的地方,沒有機車鑽不到位置…之前就碰到一台刷上人行道超車搶先右轉的機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