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段式左轉」機車騎士籲取消「還路權」

THE666 wrote:
台北市取消機車2段...(恕刪)


MARJORANA wrote:
兩段左轉有兩段左轉的...(恕刪)


爭取的是不強制

而不是取消

看看記者標題可以

混肴多少人
我騎車開車搭公車 危險的是人不是車 廢禁行機車 重機上國道 燃料費隨油徵收
待轉並沒有取消,也是一堆不待轉的在違規了
令人絕倒的是,這個國家的人民連基本的守法都做不到
居然有那個臉來要權利

交通亂成那個樣子,尤其是摩托車
光上班途中半小時 各式違規就屬不清了

我每天都騎車上下班,但這種不要臉的事情我真的做不來
我們的民主已經發展到這種境界了
老百姓連法治精神是什麼都不知道
腦袋只有自私性的民主

若你這國家的交通井然有序
我們再來談開放
個個沒公德心的人 只想著要爽
人民素質要進步 很難 反而正在開倒車

我們做不到像先進國家一樣
去限制管制人民的行為,以達到真正的公益
反而受到素質不夠的人民以選票壓迫
一再的展現各種自私思想

所以就只能繼續抱怨交通亂
抱怨塞車,抱怨空氣污染
仿佛一切事情與自己的行為無關
e36coupe wrote:
先取消市區一般平面...(恕刪)


你的圖弄錯了喔
白牌機車要左右轉,甚至變換車道是不會打方向燈的

好,我不打翻艘船
會打方向燈的騎士就那幾隻小貓

大部分的人在鑽車縫有跨車道的的時候會打方向燈?
靠著邊邊右轉會打方向燈?
可以直接左轉的路口你知道白牌是怎麼切的嗎?

請提供一堆機車左右轉,然後每輛機車都打方向燈的畫面來看看

先倡導機車變換車道或左右轉都要打方向燈的觀念再來講廢除禁行機車廢二段左轉

為什麼黃紅牌都有方向燈觀念,白牌就沒有?
還有那些贊同者
不要在那邊冠冕堂皇的用理想世界裡的行車方式
現行的禁行機車,現行的分流
就已經做不好了,就已經到處亂鑽了

只是因為你們不想待轉 懶
就可以用盡所有虛假的理由欺騙自己

想看看不分流 不待轉的世界嗎?
youtube有越南的影片 自己去看
其實街景跟交通亂象跟台灣也有87%像

我還聽過有人說 不懂得像汽車那樣左轉的機車沒資格上路
對 沒錯 那真的不能施行
因為這樣的機車太多以致於通通無法上路

這不是本位主義之爭
我騎車跟開車的比例是9:1


建議在不能左轉的路口,機車要左轉需走如汽車一樣的迴轉巷道
不太可能,很多路段連單向號誌路段都開始畫兩段式左轉
然後警察就在那些路段抓爽爽
奇妙的是攔查點100M內所有違規警察都看不到
只會看到騎士沒有兩段式左轉來開單
依照台灣人的駕駛素質

實在是沒啥資格在那談什麼路權不路權

這是給安全又守法的人說的

台灣算了吧

你們這些閒人有時間用這
不如先去討論討論 應注意未注意、過失殺人
這2條法律如何定義清楚吧

開放可以啊
那天這兩條找上你,是不是又要來蓋個樓哀爸叫母

我覺得廢除台灣司法,統一祖國最快
什麼權都有了

廢除兩段式左轉???那要怎麼轉??直接切線轉嗎??跟著汽車轉嗎??
87團體做金87的事
笨冰 wrote:
你的圖弄錯了喔白牌...(恕刪)

你論述的問題點,在於沒搞清楚權利與義務這兩者之間的不同。

遵守交通規則是所有駕駛及用路人的義務,路權平等是用路人的權利。當然,有些人會拿腳踏車、行人或其他性能上無法正常跟上車流的慢車來說事,然而在市區道路裡白牌機車並沒有性能跟不上車流這樣的問題。

又若照你的邏輯,部份機車變換車道或右轉時因為常常沒打方向燈,那也應該要禁止變換車道與右轉才是吧?然若部份汽車也常常沒使用方向燈就變換車道與轉彎,是否也應該比照辦理?若無需比照辦理,不用比照辦理的原因又是什麼?

另外,你可以解釋一下為何台北市與新北市政府的研究與統計,取消禁行機車道與不強制兩段式左轉後,交通事故肇事率降低了的原因嗎?

打從心裡自覺或不自覺的歧視白牌機車的路權,才是問題點。

請理性的思考,車速與車向分流是否會讓交通比較順暢與安全?換個方式說,所有非紅或黃牌的機車,公車,慢速行駛攬客、上下客的計程車,臨停或準備右轉的各式車輛,全部擠在右側車道會讓交通比較順暢安全嗎?請理性討論。



wei15 wrote:
到時候就可以理直氣壯的說,那是我的路權嗎?




這就是現在馬路上常見的心態問題
老實說 以我這幾年路上開車騎車的觀察
我沒有信心開放後會更順暢

政府允許機車鑽車縫
雖然我鑽的時候會考慮安全
但很多其他機車騎士不會啊
明明情況危險還要硬鑽 只因為他有路權

肆無忌憚地在快車道鑽車縫 為了路權
10部機車不排隊 內線擠成一團等左轉 妨礙其他車道 為了路權
汽車在內線左轉到一半 後方一部機車搶快從左邊超車 為了路權
限速60的道路 明明前方遇到障礙也不願減速而撞上 也是為了路權
甚至可能機車爛到不行 也不曉得煞車有問題 還是輪胎硬化老舊
下雨天硬要高速搶快 自己滑倒也要怪前方汽車突然煞車
機車防護較差 即使未撞只要倒地不管誰錯 汽車就先輸一半
因為過失傷害

如果眾騎士大家能夠自律
不要說開放禁行機車或直接左轉
就算開放行駛高速公路我也贊成

馬路上會發生的事情千奇百怪
為了自己方便而不管交通整體安全與順暢的人才是最自私的
爭取的方向根本錯誤.
以台灣現行的法規, 機車沒有行駛內線車道的路權, 硬要開放直接左轉, 只是平添事故.
先要爭取平面道路上和"汽車"有"平等路權", 才能安全地取消兩段式待轉.
相對的, 當一堆機車甚至腳踏車龜在內線的時候, 開車的你也要有雅量不按喇叭, 跟在後面慢慢開, 人家可是跟你平等路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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