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的更多 wrote:那你是要他晚上回來...(恕刪) 跟我繳罰款?你應該是台灣人吧~台灣的罰款是要跟監理所繳...不是跟我!人死就找他小孩或繼承人我是堅持要父債子償~母債女還的沒有拋棄繼承的事沒錢就賣器官或簽賣身契!
石斑魚 wrote:車主已經 '過世'...(恕刪) 人都死要罰誰?大法官都釋憲過了,釋字621:若處分作成前,違規行為人死亡者,受處分之主體已不存在,喪失其負擔罰鍰義務之能力,且對已死亡者再作懲罰性處分,已無實質意義,自不應再行科處。但如果為死前就已經開出的罰單就要繳納,原則上行政機關可對遺產執行。另外台灣法律上早沒父債子償這種事了,你繼承多少就負擔多少義務,你覺得負擔太大可以去拋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