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對方要求賠償的金額無法接受怎麼辦???

平安就是福 能用錢解決都算好
如果不放心就一起再去估價

cman4434 wrote:
能用錢解決的事都還...(恕刪)

習慣差的開車騎車都一樣啦,
開車要右轉,把右邊空間完全吃掉。
就能避免機車鑽車直行了,當然也要提早打燈讓後車提前反應

Lena1212 wrote:
前幾天與機車發生擦...(恕刪)


女生新車沒牽幾天喔....

不爽賠就上調解或是法院見啊

兩年前等紅燈被後車追撞 說賠我三千和解

警察給我住址跟電話...後來根本找不到那人

應該可以要求多幾家估價

小擦撞要修29000?

先看到估價單再說吧



用戶名: wrote:
因為直行車路權較大...(恕刪)


看過一堆文章
雖然 直行車路權較大
但是 台灣是特別國
其實是 傷者最大

舉例
假設是直行汽車
歐托敗是轉彎車 熊熊給你鑽到前面然後轉彎
汽車就給他機車屁股A下去 歐托敗人車重傷
直行車還是要賠到脫褲爛

所以 以樓主這狀況 轉彎汽車與直行機車
人沒事 機車有事
3萬內了事 省事事省
2-3萬真的可以合解就合解了

你去跟人家凹來凹去
萬一他後面被你凹到不爽了反悔要求償醫藥費、心理損傷到時會付更多
第三責任險一定要保的~
你是右轉車撞到直行車,你佔了絕大部分的錯,若總金額也才2萬多,建議你就賠一賠了事,但是和解書要寫清楚,重點就是賠了多少錢?往後任何車與人身問題摡與你無關之類的,最佳方式當然是到調解委員會去和解,對雙方ˇ都有保障,否則告你過失傷害,你花的錢更多,你車子沒保險嗎?這金額保險公司應該會願意付!


lishen wrote:
看過一堆文章
雖然 直行車路權較大
但是 台灣是特別國
其實是 傷者最大汗 ...(恕刪)


人的位階高於財產
全世界都一樣
台灣沒什麼特別

台灣給車輛的通行權還高於很多西方先進國家不少
西方先進國家給人的通行權
那才叫 誇張

lishen wrote:
舉例
假設是直行汽車
歐托敗是轉彎車 熊熊給你鑽到前面然後轉彎
汽車就給他機車屁股A下去 歐托敗人車重傷
直行車還是要賠到脫褲爛 ...(恕刪)


相同的情況
不同的時間差會有不同的結果
台灣法院已有不少判例
撞死人是不用賠的

最主要的差別是
當機車鑽到汽車前面時
汽車駕駛人有沒有足夠的時間作出反應
跟有沒有 作出相對應行為

說白話一點
當機車鑽到汽車前面 (機車違規是罰單的問題)
汽車駕駛人是否有立即做出減速及拉長安全車距的行為
沒做到 就會有責任



有錢有閒就不用和解,調解個幾次,在上法院跟他拼了,搞不好會少一點。

醫藥費一定額度內,強制險可以賠,當初你的承諾有說跟沒說一樣。

如果報案沒成功,就再去補報案,等初判表出來再說,初判表的責任歸屬也只是調解和解有用,上法院又是另一件事。修車超過殘值是不用賠那麼多的,輪子一落地,車價就打9折了。就算你100%都樓主的錯,也不用賠全部,用折舊殺殺價,本來就是復原就好,不用賠新的。

加油,記得第三責任險真的要保,很划算的。
Lena1212 wrote:
前幾天與機車發生擦撞...(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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