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l711 wrote:
我不信? 我來射射...(恕刪)


哦.....
那有那麼快就生了



唉,我們的法規無法落實的太多了,
先抓抓紅線違停、路中間違停、轉角處違停好嗎?
立再多法都沒意義,警察又不管。
現在連無殘障識別證車輛停在殘障停車位都杜絕不了, 搞一個無法證明車主身分罰則的法規是在搞笑嗎?
規定是規定,配套有沒想啊?

一堆公有或是私有停車場都依規定做了殘障車位,
結果外面顯示還有一個車位,停車柵欄也讓你進去了,
進去找了老半天,只有一個殘障停車位,那你停不停?

光是這種幾十年的情況都解決不了了,還指望其他?
還在想CP值嗎?世界上沒有所謂物超所值的產品,但高價卻也不一定就能買得到好產品.

路過、跑過、走過 wrote:
https://udn...(恕刪)


贊成!最好改成亂停吊銷行照跟駕照
前面樓一看就知道沒有讓人懷孕過...

真的會需要用到孕婦/親子友善車位的

都是已經孕期到7個月之後或者是帶著小孩的婦女

那些什麼讓她懷孕或剛懷孕的都嘛是在找藉口

把車位讓給有需要的人 很困難嗎?
感覺不需要浪費錢去規畫這個,
也許出發點是好意,
不過,要如何判定是否違停?
1.車上要放置孕婦手冊、證件、還是?
(那如果有放置但實際開車的與乘客並無孕婦呢)
2.駕駛或乘客為孕婦,無須放置識別證。
(那就算一般人停,也無法辨識)

樓主最後說的沒錯,
一般情況下根本難以分辨這台車跟孕婦的關聯~
這個很難分辨
如果我載孕婦, 那是否能停?
如果拿好孕貼紙或是媽媽手冊
這範圍太大, 或用借的.....
路邊停車位已經不夠了, 別這樣搞吧.

前面的留言很搞笑但很真實, 懷孕多久算孕婦, 昨晚被弄搞不好就有了, 那怎麼算, 放驗孕棒嗎?
孕婦是不會自己開車的
都嘛是老公載
老公又不是孕婦 當然不能停
所以這車位 給誰啊 只是佔位置
台灣政府只會一直立法 但是都不會執行 或是執行力很差 一點用都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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