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完整蒐集對方犯後的態度,包括車禍當下的言行、對妳傷勢的關心程度,以及未來調解或試行和解時的態度。
3。算好六個月的時間,請求承辦員警幫妳移送,表達傷害告訴的意思
(一定要確定員警公文時間,千萬別罹於時效)並附帶民事損害賠償
不必介意對方的損害,到時雙方在法院證據一攤,是不是灌水很容易看出來(前提,他的車不是超跑或豪車)
其實,妳一旦提告,對方一定不爽,但除非他沒保險,正常人不會放著保險不用而跟妳去法院耗,
所以在妳提告之後,九成九會是對方的保險公司出面跟妳談,妳也不必灌水,合理的金額,
但千萬不要有一點委屈,不用謾罵,不用哀兵,也不必說太多,心平氣和,
妳的情形換個人是可以獅子大開口,對方保險公司也會這種心理準備,
所以當妳一件件單據提出來,有憑有據,訴求也理性,保險公司會比較傾向直接如數理賠給妳。
當然,如果對方能提出一個令妳滿意的金額,直接簽和解當是是上策,只是這個可能性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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