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解釋法令函出爐~) 台東縣警局表示,摩托車騎在快車道上被逼車是活該?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這台2096-WV卻高速迫近前車,逼迫讓道....(恕刪)

笑死人
人眼測速器,自動幻想四輪逼車。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我只是路見不平,檢...(恕刪)

1. "台東縣警局表示,摩托車騎在快車道上被逼車是活該!" 請問這是誰寫或說的?
2.第 99 條 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橋頭入口沒標示機車道嗎? 第99條的前提是"無標誌或標線者"
3. 請問您知道:交通法規是按 "現行法規採未明文許可原則禁止之正面表列規定"嗎? 快車道沒有標示"禁行機車" 不代表機車就可以任意行走快車道! 要不然, 高速公路除了入口外, 有寫"禁行機車"嗎? 難道也可以走?
4. 影片中有"惡意逼車"嗎? 未保持安全車距可能比較符合吧?
linchinkuo wrote:
1. "台東縣警局表示,摩托車騎在快車道上被逼車是活該!" 請問這是誰寫或說的?
2.第 99 條 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橋頭入口沒標示機車道嗎? 第99條的前提是"無標誌或標線者"
3. 請問您知道:交通法規是按 "現行法規採未明文許可原則禁止之正面表列規定"嗎? 快車道沒有標示"禁行機車" 不代表機車就可以任意行走快車道! 要不然, 高速公路除了入口外, 有寫"禁行機車"嗎? 難道也可以走?
4. 影片中有"惡意逼車"嗎? 未保持安全車距可能比較符合吧?...(恕刪)

警察要偷拍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那就一定要把禁行機車四個字拍進去,否則罰單是不成立的,
因為機車本來就可以行駛快車道,只是不能行駛在寫禁行機車四個字的快車道上,沒寫就是可以騎上去不違規。
高速公路只需要在入口直接掛一張汽車專行的牌子就行了,不需要從北到南都漆上禁行機車四字。
這是第99條前提: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規定,機車行駛之車道,"首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橋頭已有標示機車道, 請問有什麼疑問嗎?

tansywen wrote:
警察要偷拍機車行駛...(恕刪)


就跟你說別再硬凹了,很難看





池上大橋快車道有掛專行四輪以上汽車嗎?

有嗎?

有嗎?



就跟你說別再硬凹了,很難看
請問您知道, 交通法規是依"正面表列"來規定嗎? 有標示就只能按標示走, 沒標示不代表可以隨便走, 這就是"正面表列"!
(1)有標示機慢車道, 在地上啊, 本案警察沒錯, 因為(1), 所以(2)是機車侵入快車道, 因此(3)那個速度是剛好而已, 何來高速逼近。

波麗士大人沒錯。

機器腳踏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 (這是首要的前提, 此案橋頭已有標示);無標誌或標線者
,依下列規定行駛 (沒標示才依下列表列行駛):
一、.....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
駛;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法規有寫的才能做, 沒寫的不能做, 一般法律都是按 "正面表列" 來規範!
linchinkuo wrote:
請問您知道, 交通...(恕刪)


這是我這輩子聽過最好笑的笑話

台北市滿滿慢車道,畫滿小白騎士,快車道還塗銷禁行機車,怎就可以走快車道?


不要再硬凹了! 有些關心你的人會很難過

linchinkuo wrote:
請問您知道, 交通...(恕刪)

那照你所說,一般念得出來的台北市區橋樑快車道就不需要漆上禁行機車啦~反正已經有機車專用道了嘛~
機車本來就能行駛快車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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