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ieh.tw wrote:理論上警察看車輛的碰撞痕跡 和 現場相對位置,應該要能夠判斷出來是誰撞誰吧!(怎麼感覺這個警察很兩光?) 錯 這個警察很聰明阿 萬一他講錯 事主要他負責的話...初判表沒意外的話應該也是雙方都有未注意樓主先蒐集資料,然後準備申請鑑定釐清責任比較好
Asatpe wrote:107年12月23日...(恕刪) 閃紅燈,通過路口必須停看,重點在「停」,車一定要停下來,否則不構成遵守停看的要件你載小孩,我想應該不會騎很快。如果你沒超速,他沒停看,他的責任較大。務必保留車輛的照片,警察那應該也有肇事現場照片,從車輛毀損的位置可以判斷是誰撞誰,如果是他撞你側邊,那幾乎可以確定他是完全責任
先申請鑑定閃紅燈汽車肇責最少七起跳驗傷提告等他打來求你和解再來慢慢審她過失傷害之罪你說好不好啊就這麼簡單你的修車費用要有單據小朋友如果有擦傷要買除疤膏甚麼的通通列出來一樣要有發票或收據內傷去民間療法看無健保的一樣請開收據跟診斷證明總之上法院一切看單據有單據法官就有依據可以判你因為受傷無法工作的損失甚麼的一樣要有扣繳憑單至於甚麼精神賠償的就要看法官有受傷他還閃紅燈還怕對方不乖乖賠嗎?祝你順利解決
證據準備:法院都是講證據的,目擊證人、行車紀錄器、路上監視器...不會因為雙方證詞就亂判,你有多少證據?單據收集:車禍損失、就醫紀錄、驗傷單...這些你可以拿出多少資料作為日後求償依據?時間評估:如果相關證據、資料充足,提告開始跑法院,快的2年內,慢的3年才有可能結束。簡易流程:兩次和解不成立-->偵察庭-->車輛事故鑑定-->準備庭-->判決-->上訴-->高等法院-->判決-->民事繼續跑法院損失追討:法院判決後就可以向對方要錢,若對方暫時沒有財產,法院會依聲請核發債權憑證,等到對方有錢時才有辦法執行總結:雙方先好好談看看相關損失賠償,能拿多少算多少,獅子大開口如果遇到對方比你懂法律的,不一定夠拿到你預期的金額;跑法院很花時間,請律師更是花錢,你要考量一下時間成本是否值得,另外你有多少證據證據證據證據證據。~~以和為貴 不要輕易浪費社會資源 保險多買一點 出門多注意交通安全~~
看了街景圖 確認對方100%肇責. 因為雙方視線都被建築物遮掩, 閃紅燈的如果有停車再開不太可能撞到機車側面 (除非機車時速100)趕快打去地檢署申告吧! 你不告,對方也不可能和解的(令你滿意的). 告了以後, 如果對方和解金額滿意, 還可以撤告.
單就事故來說.閃紅燈路權會較閃黃燈較低.需要等閃黃燈路口沒車輛才能通過.但是沒有事故圖不清楚撞擊的位置.是機車撞汽車側邊還是汽車撞機車側邊撞擊點在哪.都會影響雙方的責任比率倘若是機車撞汽車側面而且是靠後座.那可能機車比率會高一些些.反之則是汽車高.但這都是以財損來說.人身部分就麻煩請留下所有就診單據.保險基本上都是實報實銷.骨折因為複雜度不同.一般多要2-6個月不等的復原期.這部分還有工作損失與不便須使用計程車等支出.小朋友有受驚嚇要收驚也是有精神賠償.還有車禍當下因為腎上腺素分泌,有些傷處可能沒感覺.最好還是照個X光檢查一下.小朋友也是.因為父母用力懷抱也可能出現輕微挫傷.甚至骨折現象至於對方的電話內容.建議就理性溝通.雙方提出誠意.也提醒你.倘若最後無法和解.民事求償有2年期限.要注意時間.在台灣是傷者為大.照目前來看樓主需要負責的比例會叫對方低一些.好好跟對方談.希望有好的結果.
閃黃燈優先於閃紅燈,但不是絕對路權,而是當雙方都在路口,閃黃燈優先,另外,光從你的敘述,無法判斷對錯,就像你文中提到的,他跟著前車、你騎很快,如果當時是他跟著前車已經道路中,然後你騎過去被撞,那就會造成他撞你側面沒錯、但過失可能是你~所以,畫面很重要,得看當時的紀錄影像判斷,另外,他行車紀錄器畫面因為撞擊而變空白,這點倒蠻奇妙的,一般行車紀錄器,預設是撞擊時會將該片段鎖住、不會因循環錄影而覆蓋,但他卻是變成一片空白,是行車紀錄器太爛、運氣不好,還是...目前你只能指望當時附近的人、車,是否能提供你相關的資訊了,不然,就是警察調閱的路口監視器畫面~平安是福,加油~
Asatpe wrote:機車直行 打叉部份...(恕刪) 新竹喔....新竹的警察素質我是不敢恭維啦那裡的路對我這外地人來說非常的不友善(一堆路走到一半變單行道是啥鬼?)中央路一邊單行道一邊雙向道大同路兩邊都是雙向道結果居然是中央路閃黃燈可能是中央路在雙向道那段比較大條吧大同路的車速會比較快不是沒原因樓主搞不清楚該不會都把單行道當雙向道在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