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960xx wrote:對方非上班族我們各...(恕刪) 小朋友,你逆向違規,初判表又判定對方無罩責,才23,000趕快賠一賠吧,對方車損就13,000了,剩餘10000補貼她受到的皮肉痛與不便,合理。你要聽清楚,你轉出來的路口你是逆向,以對方角度而言,基於信賴原則,你轉出來的方向是根本沒有車會出來的。也就是說因為妳逆向的緣故,導致了這場事故的發生。換個方式想,一樣基於信賴原則,綠燈南向北直行的車輛,遭到闖紅燈(紅燈左轉)西向北左轉的車輛撞擊,你覺得誰對誰錯?
aa960xx wrote:對方非上班族我們各自...(恕刪) 23000能和解不和解,你過失傷害罪背定了。有人就是寧願背一條刑事人生上點個小點,就是不願拿出23000和解掉。你當真以為對方是追撞你的?你那叫轉彎車為讓直行車,之所以你會100%肇責,是因為你逆向出來。如果不是逆向,才有可能7:3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