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den wrote:我要如何主張我的權益呢? 老實說開在路肩來不及在第二面告示牌前切回主線車道請開下交流道後再重新開上高速公路反正通行費用一樣最多耽誤3分鐘時間而已換個角度想3分鐘賺4000元就不會在意了
你的行車記錄器有綠色箭頭的影像,所以被檢舉的話,申訴一定過的了另外在看到開放路肩只供出口使用,通常你就算超過一點點切回我相信被檢舉也不會開單,因為現在員警的自由心証很大,微有爭議就不開單了至於你影片中的箭頭是綠的,但行車記錄器是超過開放時間我想是你的行車記錄器時間沒校準吧…法規是法規,但員警可以合理的無視不然,路上九成的車輛都貼黑的要死的前擋,怎麼不抓一抓
吳小胖1229 wrote:你的行車記錄器有綠色箭頭的影像,所以被檢舉的話,申訴一定過的了另外在看到開放路肩只供出口使用,通常你就算超過一點點切回我相信被檢舉也不會開單,因為現在員警的自由心証很大,微有爭議就不開單了至於你影片中的箭頭是綠的,但行車記錄器是超過開放時間我想是你的行車記錄器時間沒校準吧…法規是法規,但員警可以合理的無視不然,路上九成的車輛都貼黑的要死的前擋,怎麼不抓一抓 感謝您的留言,小弟放心多了,謝謝您!
先不論時間點.2/17 後, 以第二張限出口牌為準切回主線之前是合法,之後是非法所以拿這例子,第二段是可以檢舉的2/17 前, 以樓主例子,第二段是可以檢舉的.其有個爭議點就是看到限出口牌子出現再切,來得及嗎?以後應該都會塞在這裡吧 XD
tjyang wrote:先不論時間點.2/17 後, 以第二張限出口牌為準切回主線之前是合法,之後是非法所以拿這例子,第二段是可以檢舉的2/17 前, 以樓主例子,第二段是可以檢舉的.其有個爭議點就是看到限出口牌子出現再切,來得及嗎?以後應該都會塞在這裡吧 XD 因為沒看到限往出口的牌子之前並不知道接下來的路段只限往出口啊,所以看到牌子之後才切回來不是正常的嗎?如果前面沒有開放路肩,要下交流道的車也是要看到限往出口的牌子才知道他可以開路肩,才會切出去,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