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行駛路肩有算違規嗎?

elden wrote:
告示牌明明說可以走路(恕刪)

簡而易懂的標示牌都看不懂
台灣駕照真的太容易考了!
難怪路上一堆寶寶

你覺得是就是吧,照你自己認知的方式繼續開車吧...
你只要切回來,就會被在後方外線車道拍下檢舉
elden wrote:
我要如何主張我的權益呢?

老實說
開在路肩來不及在第二面告示牌前切回主線車道
請開下交流道後
再重新開上高速公路
反正通行費用一樣
最多耽誤3分鐘時間而已
換個角度想3分鐘賺4000元
就不會在意了
你的行車記錄器有綠色箭頭的影像,所以被檢舉的話,申訴一定過的了

另外在看到開放路肩只供出口使用,通常你就算超過一點點切回

我相信被檢舉也不會開單,因為現在員警的自由心証很大,微有爭議就不開單了

至於你影片中的箭頭是綠的,但行車記錄器是超過開放時間

我想是你的行車記錄器時間沒校準吧…

法規是法規,但員警可以合理的無視

不然,路上九成的車輛都貼黑的要死的前擋,怎麼不抓一抓
吳小胖1229 wrote:

你的行車記錄器有綠色箭頭的影像,所以被檢舉的話,申訴一定過的了

另外在看到開放路肩只供出口使用,通常你就算超過一點點切回

我相信被檢舉也不會開單,因為現在員警的自由心証很大,微有爭議就不開單了

至於你影片中的箭頭是綠的,但行車記錄器是超過開放時間

我想是你的行車記錄器時間沒校準吧…

法規是法規,但員警可以合理的無視

不然,路上九成的車輛都貼黑的要死的前擋,怎麼不抓一抓

感謝您的留言,小弟放心多了,謝謝您!
先不論時間點.
2/17 後, 以第二張限出口牌為準
切回主線之前是合法,之後是非法
所以拿這例子,第二段是可以檢舉的

2/17 前, 以樓主例子,第二段是可以檢舉的.

其有個爭議點就是看到限出口牌子出現再切,來得及嗎?
以後應該都會塞在這裡吧 XD
tjyang wrote:
先不論時間點.
2/17 後, 以第二張限出口牌為準
切回主線之前是合法,之後是非法
所以拿這例子,第二段是可以檢舉的

2/17 前, 以樓主例子,第二段是可以檢舉的.

其有個爭議點就是看到限出口牌子出現再切,來得及嗎?
以後應該都會塞在這裡吧 XD

因為沒看到限往出口的牌子之前並不知道接下來的路段只限往出口啊,所以看到牌子之後才切回來不是正常的嗎?如果前面沒有開放路肩,要下交流道的車也是要看到限往出口的牌子才知道他可以開路肩,才會切出去,不是嗎?
看到牌子才切回主線道很正常
但是必須在牌子之前切回來
超過牌子一點大多會放過
超過太遠自求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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