宙王 wrote:應該學習美國重大違規才能檢舉 台灣的超低罰款+超低取締率,換算下來違規停車罰款已經比停在停車場還划算了,再比照美國的話,市區道路應該併排停滿滿吧。罰款不是規費,原本就要有警剔的效果在,結果路邊停車罰900,再乘以被開單/檢舉的機率小於1%,等於停一次9元的機會成本而已,所以乖乖去停在停車場的都是笨蛋,停紅線的才是聰明人啊!真要的遏阻效果就是金額要讓人不敢去犯錯,我們的罰金卻低到換算後比停車場便宜,算是交通違停嚴重的大功臣。
問題其實在台灣的法規、教育、道路設計、官僚、鄉愿......檢舉一堆自爽而已,於事無補狗吠火車的結果,火車還是朝目的地前進火車過了只剩狗在原地沾沾自喜,以為火車嚇跑了.......選總統是唯一的機會,加油 好嗎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我可是去派出所帶著員(恕刪) 默默給你5分! 感謝有你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我可是去派出所帶著員...(恕刪)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我可是去派出所帶著員...(恕刪)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派出所就在對街,這傢伙停了10分鐘,我早已拍照蒐證完畢,才起身走去派出所請警察來「驅趕」,想不到這傢伙還走得不情不願,最後終於把車開到停車場,這時我剛好在牽車,我卻聽到這傢伙在車內跟他的家人抱怨還大罵五字經警察都沒開他罰單就可以氣成這樣那我只好送他一張紅單了,真想知道這傢伙2週後收到罰單會多生氣?? 你還不理解? 被警察驅趕 他才氣, 他不在乎紅單那點小錢收到紅單 他一點也不會氣, 自己或叫人到時有去超商 順便繳一繳就好不用自我感覺良好 覺得事後罰錢他會氣pupu你花時間在01 po文 討論, 洋洋得意 人家不痛不癢
9908 wrote:問題其實在台灣的法規、教育、道路設計、官僚、鄉愿...... 你第一句話「法規。。。鄉愿」就已經講出重點了! 沒有水準的立法委員和議會民代,假裝看不見,加上關說,銷單,還美其名說是「選民服務」。然後執法機關也賣面子,換取審查預算時的好相處。所以政府也不需要求進步,討好民意代表就好。其實大多數習慣違法的人心裏都是很自私,沒有什麼公德心的人。他們不管是否有別人因此而不安全,甚至說自己違反的都是小事,說這些執法是「擾民」。其實,他們是想阻止那些有公德心並且採取行動的人,想要繼續可以懶惰或保有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