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崴崴 wrote:

想請問是我全錯嗎?還是雙方都有錯呢?


個人認為你一定是全錯
個人認為你一定是全錯
個人認為你一定是全錯
個人認為你一定是全錯

法律不會保護好人的
撞你的人真倒楣
你不會是全部肇責
你好我是崴崴 wrote:
先回應一下我並沒有覺(恕刪)


對方的路權比較大
縱然對方時速70撞到你
對方是超速要分擔肇事比例

交通大隊處理員警對肇事比例見解分為兩種:
一種是絕對路權、另一種比例路權
以台灣用路人習慣,以比例路權見解員警占大多數
你是肇事之主因路權比例你需負擔70%
而對方是肇事之次因需負擔30%
若初判是絕對路權員警承辦的{極少數}
那麼你需負擔100%肇事責任


你有投保第三責任險保險公司會賠付對方70%損失
而對方需賠你30%損失

依我個人見解
你肇責比較大
對方若沒獅子大開口金額賠償差距不大能和解就和解
雙方你與對造都有受傷互告傷害上法院對誰都沒好處
雙方都有傷的話 你也可以告他啦

這是你的權利

想要多拿回一點錢的話

就只能用這方法了

畢竟 說真的

你的肇責真的大喔
你好我是崴崴 wrote:
麻煩懂的這方面的各位(恕刪)


假如只有賠錢了事還算簡單
但對方多告你一條過失傷害,就有得爭了

雖然你也有受傷,你也有權利告對方
但違規主因在你,除非對方也有重大違規事實
不然你佔不到任何便宜
你好我是崴崴 wrote:
先回應一下我並沒有覺(恕刪)



您形容地再多再貼近事實都沒用。

因為。。。雙黃線啊,您打算跨越雙黃線啊。
加上您的示意圖,不管您是什麼情況,您完全沒有路權啊。

您根本就不應該出現在那裡啊!!!

因為台灣有"應注意而未注意"。
不然光您沒有路權,就百分百全責了。

講一千道一萬,
事實就是,您沒出現在不該出現的地方,
這件車禍根本不會發生!!!

您是因啊!!!
沒因哪來的果!!!
你只會愈問愈亂而已!

建議你找專業的保險或律師諮詢!
不過你還有保第三人算是不錯
修機車是小事情,人損最可怕啊(隨便幾十到幾百)
◆Bike:ORBEA aqua ◆Vehicle:CB650F+Tiida 5D
你好我是崴崴 wrote:
麻煩懂的這方面的各位(恕刪)


前幾天我也被三寶撞傷破皮 😩

最後請警察來處理
嫌麻煩也沒求償就算了😑

這幾天都有點痠痛
唉⋯⋯⋯七月半還是小心點好
三寶路上多 平安回家最好 🙄
痛⋯⋯⋯⋯
不回應底下小留言、廢文及討戰文
怎麼一個過馬路迴轉可以搞得這麼複雜

三寶哥,請你不要出來害人了。 你不覺得臉很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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