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lihon wrote:行人沒有禮讓車輛的權(恕刪) 難怪之前出國時(日本、歐洲都是),在路口遇到車子,我揮手讓汽車先過,他們死都不過…原來這就是守法、行人優先的世界啊!其實是很舒服、美好的,但是有點不太習慣就是;在台灣的話,其實一樣是提心吊膽,因為不讓行人的還是很多。
台灣駕駛普遍沒有禮讓行人的習慣, 而台灣行人早已養成讓車先過的習慣, 畢竟行人沒辦法確認車子一定會讓, 車子有沒有被罰不干行人的事, 但萬一被撞是自己倒楣. 應該至少都會先停頓, 確認對方有禮讓的意思, 才敢通行.
前面那台箱車其實就該攔了..至於最後一台..也沒什麼冤枉的...影片自己看一下有沒有"停"下來過..有"停"下來後面在發生這情況,就有爭議..但前提是"停",跟本就沒停下來慢慢嚕過去,是要小朋友來跟車配嗎...那有什麼冤枉停止下來行人不走就有爭議,這案例...沒得講,但是不管什麼情況都讓是有問題的..搞不好行人站路口等車不是過路,揮揮手給人中槍這不是有問題嗎..
nyko1225 wrote:忍耐一點行人不走我不(恕刪) 出國時感覺外國人就是這樣子,不會催你,不會叭,你揮手要他們過他們卻跟有地雷一樣死都不過。我相信外國對這條一樣罰很重的,只是台灣警察長期怠惰不執法,讓大家忘了有這個法規,於是乎養成了行人禮讓汽車的習慣。現在很多人反「檢舉魔人」,我倒是覺得真要減少檢舉率,要不警察出來認真抓,要不開放交通違規開單助手(跟開停車單一樣,外包給民間,保證超勤快比沒錢的檢舉人還認真,此外交通違停的開單助理是有法源依據的)。看什麼時候台灣可以變成大家交通守規則的寶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