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angx wrote:
雙方都沒有車險 , (恕刪)
車禍發生後,用證據和良善態度說話,誰是誰非,不是誰受傷較重、誰大聲,另一方就必須賠償到底。
往往,我認為運氣會決定最後的結果。
最近敝人手上也在處理一樁車禍,皆為機車,皆有受傷,坦白說我方真是騎車〈借友人的車〉遇到三寶螃蟹熊貓竟撞出一個驚悚的三無結果→〈因友人的車無強制險、車體險、第三方責任險〉
對方有營業險〈熊貓外送〉從十字岔路消防專用巷道直衝出要到對巷。
我方行經路口前就已放慢速度,未違規,怎也來不及反應之下依然撞上這台熊貓外送。
等初判表出來,好笑了,實為消防專用巷道,因路口的禮讓標線消失,所以警方認定熊貓與我方同為直行車輛,那麼我方在左要禮讓他.......而對方疑似超速為肇因。
基本上,就算巷道路口沒有禮讓標線,幹支道的認定也不難,我方直行在XX街,對方是從巷道衝出.......我懷疑警察的專業能力和蒐證不足。
於是我就託人查詢相關單位,難道有人申請標線塗銷?估狗地圖顯示巷道是有標線,實際路口卻消失,然而對向的巷口仍維持完整的禮讓標線。結論:查出是施工單位疏失沒畫到.......曾經何時施工?檔案日期?相關單位一問三不知......總之還沒找到資料。〈X!政府的螺絲鬆了!〉
有時厄運的發生就是一連串的「湊巧」組合。
我自己的車輛,就連機車都有保超額。
那日,因家人借走,而我適逢身體不適,兒子人正好在外便借友人的車要去幫我買藥回家,豈料就遇熊貓衝出。
事後,大夥兒都在醫院集合,各自被醫生、警察、友人關懷。
兒子的同學探視,才發現肇事者是他老爸。〈父子倆早已形同陌路〉
沒保險的車輛,因此事發生已加保。
對方保險公司負責業務,等我打客服電話問候,才終於來電被我罵了一頓!裝死好歹要有限度,連通簡訊都懶得發的業務真該換了!事事要我提醒,第一手資料也傳了,幹啥都要三催四請,究竟誰是業務?!
熊貓傻子也甭我提了,我預料他騎車方式不改、保險業務不換,出險都還要親自去申辦,他遲早會因爛業務而惹禍上身!
上述,希望給樓主一個警戒。
另外一提,假設樓主沒有強制險,對方仍可申請醫療理賠,但會因肇責出爐以及和解後,代位求償樓主需負擔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