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orge306 wrote:
但是, 很多人也會想說, 我買產物保險, 比如說乙式全險, 丙式全險等, 一年沒用就白花錢了; 我個人是從不這麼想, 因為在社會安全防護網的概念下, 實際上我也是有付出的。
那你知道乙式、丙式 叫做車體險,車子過了幾年以後折舊的情況很多,保險公司在折舊金額裡面幫你維修而已。
george306 wrote:現在的受害者是你說的高級的轎車、進口車,這些人求償無門...然後呢?為什麼需要納入強制保險? 你有沒有搞錯了
現在的社會上, 因為貧富差距非常大, 因此可以常常看到車禍受損的車有很多是高級的轎車, 進口車。 如果肇事者本身就是經濟十分捉襟見肘的人, 那麼一來他的一生就更加經濟壓力大, 往往很多就只能擺爛, 就算法院判決下來不管該賠償多少, 他反正只要臉皮一厚, 裝皮, 反正自己名下沒有任何財產, 受害者也只能永遠的求償無門。
george306 wrote:可為什麼立院諸公們, 多年以來似乎沒有人提倡強制險的賠償範圍要擴及財損?
只能說我們的司法真的改革太慢太慢太慢......
強制險跟司法有啥闢關係? 保險規金管會管轄 算是財經委員會,汽車的問題是經濟委員會 怎樣都跟司法無關
你該不是覺得 法律要改就是司法的事情吧???
保險黑傑克---買對保險,百倍奉還
                            hu4852 wrote:
那這個法就不限於車險,全部都要有關財產損失全部納入保險, 車損只是個小屁事都納入了,其他還不納入不就更沒天理了,憑什麼車險可強制賠其他就不能有,所以說乾脆立個母法所有也關財損全部強制,還為了車險做這個之前就說是九牛一毛的小損失,為何要為這個做
機車的車體險..你去看看多少錢
對方就算有保第三責任,犯了保險五大天條會賠償?
hu4852 wrote:
還有你的回覆就是來亂回的,無條件的去說哪個不會,不理邏輯不理事實就是你高興你認為,說實在很沒建設性及可行性 主要是在你認為的個人基礎
請問您工作與保險機構有無相關?
如果不是?那對百姓有利的行為為何不挺?
何來沒建設性?
我碰到無照駕駛/工作領現(我有去調查)/有前科
對方100%肇事責任
財損最後也是得自己塗牛屎塗掉不然對方不賠你能怎樣,難道車子不修丟到壞掉?
hu4852 wrote:
最後一個是已有的保險好像沒有討論的必要了
真正的需求事強制每個人要保第三責任險但不是強制險概念,是強制保險概念,跟強制險還是要分開的計算的,這個才是可討論的,理賠方式同目前第三責任險,這好久以前就說過了
以前沒強制險,我想也會有人會說"體傷",應該自己去保險

有些事情是要"改革"的
710382 wrote:
我就有保機車車體險,你自己不願保,出事當然有可能自己吞!
你那gogoro是買車送的吧...
真要你掏錢你就要考慮了
我機車要保丙式車體險,大概保費1~2萬吧,你會為了一台8年的機車保這個?
但你修車車行絕對不會因為你車子8年就修車變便宜
第三責任財損+超額1000萬...我倒是保了,才多大概1700,因為我怕我撞到法拉利賠不起

對方強制險內涵蓋第三責任財損,我還去保車體險幹嗎?反正被對方撞都有得賠
對吧,大家強制一年多出1700,根本不痛不癢..
對大家都有利...也不用怕對方是一個觸犯保險五大天條的.....
為何不推廣?!




你想想你的gogoro零件那麼貴,以後老車修起來一樣貴,難道你要保一輩子車體險來防別人?
而不是肇事者主動有保險拿出來賠你的損失?

除非自己是從業保險,為了公司利益,必須幫忙講話
不然我覺得反對的真的要醒一醒腦
我們應該是要讓法規升級到能夠保護自己財產安全
而不是幫忙保險公司看合不合理,有沒有利潤,會不會賠死,那種細項是政府要去檢討
也不是去考量有沒有錢保險,連這類似第三責任1700都沒辦法出,還奢望車禍幾萬幾十萬賠償?去搭大眾運輸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