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yc4388 wrote:
問題不是出在人民素質,問題出在警察無視,出在警察會幫違規駕駛找藉口,出在罰則太輕
應該比照某些國家用公共危險罪送辦,民眾檢舉從寬認定,不禮讓就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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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幾篇抱怨今年被限縮民眾檢舉的文章內
就可以看到
我老早就主張讓民眾檢舉為何無法改善交通?
因為罰單金額過低
不痛不癢
罰單金額要讓普通老百姓會痛, 會痛到不行.
最少也要讓有錢人有感.
你看路上很多名車都很愛違規的. 尤其是紅線停車
因為900元不痛不癢
你就要讓這些人一次紅線最少都是1800起跳
其他那些未依標誌標線行車的現行都是900元的也是要提高到最少2700
這些才是造成台灣馬路殺手的最大原因. 竟然只罰900元
根本搞笑
而且以上違規都要連續開罰(當然是由警察來開罰)
只要罰金夠重, 根本不需要讓大眾浮濫檢舉
也會有嚇阻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