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還是依理? 騎士臨停穿雨衣竟被檢舉 交通部急回應:免罰

樓上一堆檢舉魔人的思維真好笑~

馬路那麼寬,它們卻認為有機車違停很危險,一定會發生意外~


最好改天檢舉魔人受傷倒在紅線路邊,救護車來時叫救護車不能紅線違停,很危險。
y957aggh
我想樓主要表達的是,如果大家一直強調紅線違停是危險的,那危險不會因為停的是救護車就變得不危險了
edgar!!!
那就不應該畫紅線,畫停車格給大家停車多好
sharkmegane wrote:
交通部的回應是正確的
本來就應該考量民情+有無影響交通安全為優先前提
情理法,本來"情"就是放在最前面.任何案件本應就違規事實受理,再交由仲裁單位(法官/監理單位/警察機關)依實際狀況判斷是否需要開罰.


交通部這樣的回應很單純的原因就只是選舉快到了
就是這麼簡單


是法在最前面, 不是情在最前面
微罪不舉不罰並不代表你沒罪
如果是情理法, 法在最後面
交通部的回應會變成是"無罪or無違規", 而不是"免罰"
你要搞清楚
宙王
法在前面也沒關係!修法民眾不能檢舉即可
我車頂漏水也可已停紅線了。幫車穿雨衣
吵這個沒意義了!因為修法已過,紅線停車違規沒錯!但不開放民眾檢舉就不會有這問題!
我相信也沒有幾個國家的人會因為這樣被檢舉!
違規是一件事,檢舉是另一件事!
有違規但沒有檢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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