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法律禁酒
酒駕撞死人 = 死刑 沒收所有財產賠死者
酒駕撞傷人 = 無期 沒收所有財產賠傷者
酒駕沒撞到人被抓 = 沒收車輛
台灣罰責太輕
加上警察只會按表操課
得過且過,所以反而助長這種歪風
酒駕的狀況,是幾十年來藍綠政府都不敢硬起來的事情(理智一點,這2個顏色的政府都一樣)
至於其他國家使用的刑法, 台灣是否可執行? 這是立法院的責任。

有幾個現實問題, 換做你是政府/官員/政治人物, 你也難做 :
1. 菸酒是每個國家重要的稅金收入 (養一個政府很花錢)
2. 如果你是政治人物, 這些菸酒企業老闆也是你的金主 (選舉花錢)
3. 黨的利益, 政治獻金。
4. 有多少政治人物幕後投資這些公司? 房地產公司? 黑色豪門企業?

想想這些立委們的私下背後有沒有任何利益?
我相信這是每個政治人物 / 政府 "不想" 與 " 不敢" 正面對決的問題。

如果課重稅, 喝止百姓 " 少買" "少喝" 傷害的企業的利益與政府的稅收。
這些企業老闆們會跟政府 "靠八" , 斷了自己政治獻金。
如果重刑罰, 下次選舉不用選了,票倉會跑票。 ( 政商名流,到鄉村里長酒席)

只要國法如此, 恐龍法官採用的依據法律還是如此,
撞死法官也不會改變憲政法律。

重點我點出來了, 百姓的智慧是否用在選舉上?
但我發現就算百姓有智慧, 但是2黨都是爛蘋果,也沒什麼好選擇的。
現實只能說加減把傷害度降到最低, 實際狀況是無解的。
該用戶已被屏蔽 wrote:
這個政府根本沒有心嚴(恕刪)


這政府只關心對岸
今天又發生什麼
可以大酸特酸的糗事

比如...
三峽大壩到底何時潰堤?
北京朝陽劃14個封控區 民眾瘋狂搶菜
上海封城大混亂等...

至於本島民生事務議題

當沒看見
小黃狗的春天
[100分][100分][100分]
我是覺得基本的立法理念沒改都沒屁用
美國都有那種沒救了,關到死的
台灣好像就是堅持法律以教化為目的
堅持一定要給機會

他媽的明明一堆廢人死不足惜
還是千方百計要設計讓他們可以儘早假釋
回歸社會

回歸個屁啦
習慣就好了啦
違規仔這麼多
時間一久就自動幫你取消掉了啦
龜軟趴火 wrote:
酒駕害命已經成為台灣的日常,民眾縱容...(恕刪)


沒有縱容吧?
 
支持酒駕者罰100萬關10年,
肇事者唯一死刑。
哀,又一個
龜軟趴火 wrote:
酒駕害命已經成為台灣(恕刪)


一切都是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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