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害命已經成為台灣的日常,民眾縱容,低端政客護航,政府執法怠惰,助長酒駕肇事,每天都有死人,拜託蔡政府不要為無能找藉口了,有需求其實就有商機,只要政府把檢舉酒駕的獎金提高,檢舉抓到一個給十萬,馬上有人出動無人機在ktv,餐館,pub,飯店,快炒店,,,,,上空監視,看見客人離開去開車,馬上檢舉,警網攔截酒測,此舉必能收效。
龜軟趴火 wrote:在ktv,餐館,pub,飯店,快炒店,,,,,上空監視,看見客人離開去開車,馬上檢舉,警網攔截酒測 看過法官判,罰單無效,不准警察用這種方式執法,要直接在行為人上車前,先勸導,不聽才能開罰,法官不准警察,在店旁邊守株待兔,等行為人開始開車後,衝出來攔車開罰,要光明正大地設置攔檢站,才能對駕駛酒測,我忘了是什麼道理,真心歡迎法律人開釋,謝謝。
龜軟趴火 wrote:我真心希望酒駕肇事能多撞死幾個法官,讓法官們感同身受一下。 也好,法官還判警察局敗訴,要負擔訴訟費用呢。不過,這好像又不關法官的事了,是立委。同樣的想法是 :法官不判殺人犯死刑,不是法官的問題,而是立委,若立委立法,殺二人以上或殺幼童者,唯一死刑,那法官就沒有理由,不判死刑," 警察職權行使法 ",規範了警察要怎麼執法,好像是說不能隨意攔,在哪攔,都要接受一定的規範,不然就違法,這個法,如果是立委定的,那就不能怪法官了,要怪立委。往好處想,警察不能隨意攔人,好像也不錯,因為總是有老鼠屎員警,栽贓嫁禍,為了防止爛員警,設陷民眾於不義,那只好規範警察了。
龜軟趴火 wrote:酒駕害命已經成為台灣(恕刪) 只要酒駕者撞死一個高官or立委or名人~(可能也不用到撞死~大概只要撞到腿斷了這種就夠了~)隔天馬上就會有嚇阻的做法出來~大家要多集氣~多詛咒~不想出門在外~莫名其妙被酒駕者撞死~只希望有權力的人~能夠拿出有效的辦法來保障大家~還要靠詛咒~還真是可憐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