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ashin wrote:呵呵,又是捉小放大?(恕刪) 你眼睛瞎了,所以看不到我前半段說的,斷章取義就別廢話了,我哪句說他行為是對的?不會開車又中文造詣差,還愛斷章取義鑽牛角尖,最好天天上路氣死你們。再回我就拉黑你,浪費我時間
看了回文,有些車有駕照要重考了.....依規,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是違規的,是可檢舉的,但實務上,警方開單的標準非常的嚴苛,時速100要半個車身內,才有可能檢舉成功。所以,當您收到紅包,請先自我檢討!任意變換車道與未保持安全車距最痛新年禮物! 男開國道未保持安全車距 狂噴3千罰金
kfc1780 wrote:4/6您在國道公路警(恕刪) 這個白車換車道當時, 速度沒有跟上隔壁車道的車, 有擋到別人速度沒有隔壁車道快, 超車必須同時加速, 跟上隔壁車道速度,那麼多車, 短暫的接近很平常, 要檢舉檢舉不完
fannfu wrote:你眼睛瞎了,所以看不到我前半段說的,斷章取義就別廢話了,我哪句說他行為是對的?不會開車又中文造詣差,還愛斷章取義鑽牛角尖,最好天天上路氣死你們。再回我就拉黑你,浪費我時間 我說【捉小放大】被你指控我眼睛瞎了,斷章取義???被你解讀成我認為你說超車者是對的???到底是誰的中文理解力有問題?還有你的EQ也大有問題!根據影片,估計樓主的車速約70公里跟前車的安全車距應該要35公尺左右實際卻只有20公尺左右樓主沒保持安全車距你卻說白車在等視頻車跟上前車...???你不知道甚麼叫【安全距離】嗎?用拉黑威脅人,真是笑掉大牙你想拉黑盡量拉黑只會顯示你前面輸了程度,後面又輸了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