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細數一下有哪些交通法規該廢除了

吼吼吼~~ wrote:
1. 安全距離計算方...(恕刪)


等你當總統

愛改什麼

隨便你
高速公路上的「禁止利用慢車道超車」根本就是廢法!
只有極少數慢速車輛會真的過去慢車/爬坡道,多一個沒車的車道,加上大家上坡變慢,根本是…….
牌照稅就包含道路開發維護的費用。

燃料稅根本是巧立名目,胡說八道的強盜稅。

我今天動力車輛在私人土地、私人道路上行駛,燃料稅要退給我阿。
jason001007
我也是覺得隨油徵收就好,油你可以貴一點沒差,至少用多少繳多少,我也繳的甘願!不然像現在疫情期間根本很少開車,卻還要繳燃料稅....
機車強制費 這沒用的早該廢除了

為什麼機車被四輪撞

還要替四輪去負擔賠償費用

是四輪容易撞死人

又不是二輪容易撞死人

拿二輪的機車強制費用去補貼給四輪

讓四輪去撞二輪的嗎


憑什麼二輪因為四輪容易撞死人也要跟著繳納

邏輯一點也不通

這法案當初誰通過的

腦袋糨糊喔



前面有幾人說燃料稅

現在政府還想搞一個排碳稅


所以想要隨油徵收嗎

不要說政府不給人民隨油徵收

排碳稅滿足你


所以以後燃料稅+排碳稅

一油被扒兩層皮

歐盟碳關稅將上路!台灣估2024年開徵碳費 - 數位時代


個人覺得以下幾點要修正

1、加強警察的執法權利與義務
太多警察根本不想自找麻煩,又或是說開到議員權貴等高大尚的人很可能會變相成找自己麻煩
演變成很多情況下明明違規仔在自己眼前,也會裝作沒看見一樣
希望未來可以保障警方執法的力量,讓警方有能力改善台灣交通

2、違規不再是先勸離,應直接開罰!
自從連舉發都刪掉之後,有太多名眾變向的覺得違停沒差了,唯一怕的拍照檢舉不存在了
就算有人看不過去報警,警察來了也是先勸離,到時再開走
就連常規的情況下,警察也都要先示警才能開單,個人覺得不好
因為家人就有因為這"覺得沒差啦,反正警察來再開走就好"
希望未來沒有什麼勸離,就是直接開罰!
連托吊也不要再什麼沒上車上銬之前車主來都能開走的爛規定

3、將拍照舉發回覆並增加獎勵金
檢舉舉發除了開罰,舉發者還可拿獎金
附加但書,如何能舉證撿舉人是刻意製造違規情況者,檢舉人將重罰(例如100萬起跳)
但違規者還是該罰
或是能反檢舉該檢舉人自己也是違規之下拍到自己的違規者,該檢舉人也應受罰
且反撿舉者也可因此得到該檢舉人的違規獎金
※因為我知道有的檢舉達人會營造情況讓你違規,例如開車開很慢在內線,引你違規超車之類的

4、毒駕酒駕一律嚴罰
毒駕與酒駕視為同等行為
(毒)酒駕不再設有濃度,只要有(毒)酒駕,就是罰
(毒)酒駕=吊銷駕照且不得再考、開罰20萬、車輛沒收法拍
如果駕駛人是職業駕駛人者除了上述罰責再加罰取消職業駕駛人資格與再開罰100萬
(毒)酒駕致人於傷=吊銷駕照且不得再考、車輛沒收法拍、第一時間凍結所有財產(罰金拿不出來優先拍賣相抵)、開罰500萬、關5年不得假釋特赦
(毒)酒駕致人於重傷或是死亡者=吊銷駕照且不得再考、車輛沒收法拍、第一時間凍結所有財產(罰金拿不出來優先拍賣相抵)、開罰1000萬、關到死且不得假釋特赦
(毒)酒駕再犯者,不倫有無人員傷亡,財產全充公,如名下無財產,犯人配偶或是子女或是父母的財產充公,一律判死且7日內執行,(除非能提出與該親人老早不相往來形同陌生人者除外
※以上罰責依一定比例補償給受害者家屬

5、行人不再享有班馬線上的決對路權
行人如闖紅燈造成事故者,將例為肇事主因
以防止有人想不開用這個方法A錢碰瓷

6、未禮讓行人重罰
班馬線上行人如綠燈時,
所以車輛如未禮讓,一律沒入車輛法拍並開罰10萬關3天不可易科罰金
致人於傷一律沒入車輛並開罰100萬關1個月不可易科罰金
致人於死或重傷害者,一律沒入車輛並開罰1000萬關10年不可易科罰金與假釋特赦

7、 請真正專業的人去協助規畫台灣的所有交通設計
8、取消他媽的禁行機車與車種分流,改採車速分流


相信要是採用,台灣交通一定能改善
此生有電影可看,今生就沒有遺憾!
cinnamon coffee wrote:
cougar2015 wrote:
燃料稅,汽油有貨物稅,汽車有牌照稅,
燃料稅是什麼東西,憑什抽2次稅。
別談 隨油徵收。這是惡稅。

從來就沒有燃料稅二次徵收啊!

你說的另一筆,官方叫做燃料使用費,實際用途,則是公路道路維護費。這一部分,該做的是重新正名,並以里程課稅,不是廢除

cougar2015 wrote:
牌照稅,汽機車依出廠逐年減低價值,為什麼牌照稅不逐年減少稅金。
牌照稅,現徵收是以每600 cc 為一級數,這是那年的標準,
現在是21世紀2022年,還用70 80年前的標準收費。
人民交稅就養一堆不敢做不做事委員。

就學歐洲作法,用碳排放來課稅,如何?

不過碳排放只爽到柴油車,我們把NOx排放量也納入課稅好了!避免酸雨讓你我變禿頭!

別跟我硬凹沒燃料稅這稅。
這是民國40年代因稅收不足,臨時徵的一種稅,有說法是汽油稅,
當年有明定開徵及結束日期,但時間到一直沒依公告結束,
開徵到今天。
燃料稅改名燃料使用費不過是騙老百姓說詞。
什麼叫 實際用途,則是公路道路維護費。
各縣市沒稅收做公路道路維護?
那把養工處裁掉。
騙小孩子。

用碳排放來課稅,,,,
那電動車你拿什麼標準課稅?
燃煤?風電?核電?
用燃煤課最多。

英國,依出廠逐年減低價值,牌照稅逐年減少稅金。
轉子引擎,1200cc一半cc數可發2.0相同馬力。
依1200cc收稅還是2.0收稅?
你舉的例子有建設性也就算了
但是你舉的例子都很爛的也充滿了私心
你不遵守並不代表就該廢掉,難道我覺得紅燈擋到我的行車順暢就該廢?
cougar2015 wrote:
英國,依出廠逐年減低價值,牌照稅逐年減少稅金。
轉子引擎,1200cc一半cc數可發2.0相同馬力。
依1200cc收稅還是2.0收稅?

所以我說用英國的課稅方式,用碳排放量來課徵牌照稅,你怕的了嗎?

對!你怕了!因為Mazda RX8的碳排放高達267~284g/km,這是4000cc以上的車款的排放量了

更別說要再把NOx、HCs、CO、、PM、噪音也加進去課稅了

不用在那吵什麼新車製程的碳排放有多高、電動車吃了多少煤炭發電,你吃油的老車,"鼻前汙染"就是比新車高。除非你的兒子、孫子願意在排氣管上聞一整天,再來說有的沒的!
cinnamon coffee wrote:
所以我說用碳排放量來課徵牌照稅,你怕的了嗎?

對!你怕了!因為Mazda RX8的碳排放高達267~284g/km,這是3000~4000cc以上的車款的排放量

更別要說在把NOx、HCs、CO、、PM、噪音也加進去課稅了

那個官員要主張這個,下台。
你怕的了嗎?,,,你沒腦。

RX8的碳排放高達267~284g/km,,,貼出出處。
還是你隨便說的?
就算 RX8的碳排放267~284g/km與3000~4000cc以上的車款的排放量相當
又如何?
市面沒有3000~4000cc以上的車?

上頭我寫到電動車你怎不提?
生產電動車,燃煤發電等排碳,算誰?
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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