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3犯酒駕 男大生得入監

靠 我看成變太監 高興了一下 真可惜
曉得 wrote:
5年3犯酒駕 男大生(恕刪)


又沒撞死人,更何況人民的受教權不容許被剝奪!
這樣判刑太可惡了!
感覺法官太冷血了!
個人認為應該用抄寫心經方式代替有期徒刑..........
罰他寫個3次,這樣已經算罰很重了!
萬一該男大生想不開又繼續喝酒開車、或是騎車上路到時候肇事倒楣的還是我們.........
所以希望法官能輕判男大生並且要用愛去呵護牠關懷牠...........
pisflu
是來搞笑的嗎?應該直接槍斃...
酒駕都是垃圾
我再重複一次

酒駕都是垃圾

只能祝福他!真是活該!
alan012900 wrote:
個人認為應該用抄寫心經方式代替有期徒刑

a大誤解了,
抄經牌正確用法是死刑改判無期徒刑,
只判有期5個月而已,
抄經牌打了也沒用 !
曉得 wrote:
檢方否准易科罰金,命入監執行。他向法院聲明異議,主張入獄會影響學業;台中地院認定他多次酒駕,不入監難收矯正效果,駁回聲請,可抗告。
呂男去年10月在KTV喝啤酒後,清晨6點多騎機車回家,途中經崇德路撞路旁停放汽車,經警方查出酒測值每公升0.75毫克,檢方起訴批他已兩次酒駕又再犯,心態偏差危害他人生命安全。法院依公共危險罪判刑5月確定,得易科罰金


到底在寫什麼?
曉得
19樓另一家媒體的新聞,寫得比較清楚
判刑5月

其實就是給他漏洞鑽
針對男大生的論點,我真的不知道要說什麼?
怎麼可能
在台灣酒駕
根本是很小的事情好不好
是不是沒有黨證
快點去辦一張
包你升官發財
pcian wrote:
到底在寫什麼?(恕刪)


法院判易科罰金的前提之一,是要檢方同意,但檢察官不同意,所以那位大學生要入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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