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的問題本來就是政府因為網路、越來越多人出過國,讓越來越多台灣人開始注意到台灣的交通問題問題是政府官員們自己都缺乏正確的行車觀念,他們自己就是路上的三寶之一要怎麼教育出觀念好的駕駛者?要怎麼訂出適當的法規?要怎麼做出正確的判決?根本天方夜譚台灣人普遍還是守法的,遊戲規則怎麼訂,多數人就會照著規則先撇除掉那些奇葩的法規,台灣還是有部分不錯的法規問題是都沒有更新,三五十年前適用的法規,時代背景都不同了,結果到2022還在用官員躺平就算了,還有些高層自以為專業,亂訂一通、亂改一通,越改越糟然後到執法層,都是選擇性的依法行政,有的照做,有的當作沒這條漸漸的大家都會發現哪些規定會抓,哪些規定不會抓雖然違法,但是不會抓。既然不會抓,就是默許,那不就是合法嗎?法律照理來說是讓人民尊敬、遵守的,結果台灣的法律是讓人民當成笑話來看老百姓根本不把法律當成一回事,因為執法層自己都不遵守法律。諷刺的是這就是台灣人引以為傲的親民、熱心、樂於助人、充滿人情味所衍伸出來的毛病"我下次會注意的,就放過我吧""有甚麼關係,又沒人看到,警察也不會抓""老百姓生活勤苦,何必挖苦人家,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吧""人家又不是在害人,為何要刁難"漸漸地造成今天這種亂象然後就只能繼續默默的看著每年3000人死在台灣的交通上
earthworm79321 wrote:如果政府法規修改朝向1.內線速限提高至150 最低1402.內線為超車道,駛入內車道之車輛"應"注意後方來車,如致使超車道回堵之情況,加強取締或開放民眾檢舉是不是可以一次將兩問題解決 道路有設計速度,所以不可能調速。正確的修法是※內側為超車道,非塞車情況,禁止『佔用』。一、內車道車輛 遭右側車輛由後方超越,即為佔用。二、內車道車輛,和右側車輛並排行駛200米以上,即為佔用就這麼簡單,有本事,你就開到沒人能超你車。不然就滾出內線。只要能如此修法,並開放民眾檢舉,半年一年月 內線就不會再有龜車
earthworm79321 wrote:如果政府法規修改朝向1.內線速限提高至150 最低1402.內線為超車道,駛入內車道之車輛"應"注意後方來車,如致使超車道回堵之情況,加強取締或開放民眾檢舉 這和政府無關,人民習慣、素養才是重點。在美加開車,不管超速與否,內側車道車輛當有後車接近時,路況許可下十有八九會讓到外側車道,但台灣人正義感澟然,喜歡挺身阻止別人超速,更給自己佔用超車道合理化。不管國內外,不管幾車道,越往外側車道車速較慢。當行車時發現其他駕駛紛紛從自己右側通過時,就該自覺的切換至右側車道,讓出左側車道給車速較快的車輛,如此車流速度、安全性都會增加,至於他人是否超速自有警察以公證儀器加以裁罰,不勞其他駕駛分心判斷。
earthworm79321 wrote:1.內線速限提高至150 最低140 140、150和現行110差太多,也不是每輛車、每個駕駛人都有能力在那麼高速安全駕駛,這樣規定是不是大多數的"低端人口"都只能擠中外車道(包括超車時),內側就只給天龍族當作樂土我覺得規定後面有車就要讓是對的,但最低速限120或比中線多10,能安全超車就可以。最高速限沒意見,因為訂再高我也沒能力跑上去
這跟車速無關吧,就不塞車內線可以最高速行駛這沒問題,但後面有車要用就該讓,跟速度無關如果明顯三線都塞了,那也無法讓了,此時後面還要硬逼,那就爛了,還是跟速度無關就是法規願不願意好好解讀而已,但法規又模糊,何謂壅塞沒有標準,所以才有爭議,但基本照我上面寫的做,大家互相,應該不是很過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