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於最近汽機車禮讓行人議題

星幻 wrote:
國外?

首先你要先明白一個根本的狀況,『道路容量不足』,這是地狹人稠的台灣長年在沒有規劃的建設下製造出來的問題。


我認為是政府的問題

我在新加坡、香港、東京、首爾、紐約
這些地方生活過
他們的密度不會比台灣低
甚至一個都市圈人口比全台灣人都多
當然我還在其他國家生活過

在我看台灣的交通就是落後國家的水準
是那種經濟正在崛起到一半國家的狀況
人民有錢買車
但是駕駛法治觀念沒跟上
政府也沒好好管理

最近好意思說GDP超越日韓
那麼在道路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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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hun1212
但台灣年薪中位數是50萬,物價比別人高,真的是鬼島。GDP都是假的,人名生活還是一樣水生火熱。
歐貝拉之夢
華人真的蠻類似差不多先生那樣的個性
這樣吧,您看要不要請政府在行人穿越道上都弄個像平交道的升降式欄杆,加上聲光各種特效來提示先禮讓行人,看看會不會好一點.....

好吧,講正經點,我真的不覺得那麼多人不禮讓,也不是每個行人都在看手機,有時過不過是雙方的一個眼神與默契,對了就過去就沒事;只是現在弄得好像一堆騎開車突然不知道什麼才叫做對的,然後就..... 道路就變得很難使用.... 早上上班走單邊雙線的縣道,內側被左轉汽車堵著(他們在等對向直行車通過,沒毛病),外側被右轉汽車堵著(他們在等行人,也沒錯),到底該走左線還右線,不容易.....

另外提一下,「不禮讓」跟「沒看到」我不覺得是同一件事,應該明確區分,不宜混為一談。我想沒有任何一個駕駛人會「存心」去撞不認識又無冤無仇的人還強碾致死(成本效益完全不成比例,正常人誰會這麼做....),若有這種程度的不禮讓,那應該算謀殺....

不過就執法來說,本來就是行為論,所以現在才冒出一個 3 公尺的說法來,才不管是因為不想禮讓或沒看到.... 大概以後就是都像台北市的公車一樣,就到了斑馬線就一律先停再開,管你上面有沒有人在走,少些落人口實。
happylin
我曾經被左轉車撞過. 開車的下來就說. 我看綠燈就走了阿. 這些駕駛. 跟本無視斑馬線的存在.
台灣猴子找理由把自己的行為合理化
jiahsien
正解XD
se3p wrote:
我一直都很支持只要有...(恕刪)


說真的,台灣駕駛一堆最基本最單純動作都做不到了,我不認為更高階(浪費時間)的行為會去做....
看看打方向燈就知道了,先不管那種打了沒在看就轉彎的,光是"打方向燈"這動作有多少人會去做?
變換車道打方向燈這很基本不過的行為又有多少汽機車駕駛有做?撥個方向燈開關是浪費多少μs?
這種都不願意做了,更別說花更多μs去確認路況....

個人覺得先修法,把這種最基本動作都做不到的駕駛先淘汰。
(罰金隨意)
1.記點改保留至少2年,滿6點吊扣1個月(點數保留),滿12點吊銷駕照重考(點數清空),但違規紀錄永久保留
(台灣是半年內6點吊扣一個月,連續吊扣2次就吊銷...多寬鬆阿~)
2.每5年回訓並檢查身體狀況,需半年內完成回訓,需筆試(考試)成績80,未於時間內完成回訓則吊扣駕照直到回訓完成。
3.重新審查駕訓班、駕照考試項目內容。
4.無照駕駛事故關1年、未事故半年;提供車輛給無照使用(個人)1個月、提供車輛給無照使用(營業)停業7天
如果五年內都無任何違規紀錄(離最後一次違規至少5年),可以搭配強制險、商業保險金額降低,而同樣這種違規項目也可以跟強制險、商業保險掛勾,越是會違規,就代表他事故風險高,事故風險高為何不該收取更多保險費用.......愛違規就繳更多保險費吧。

然後隨便列舉跟道路設計幾乎沒啥關係的駕駛違規行為,如果透過扣點來強制重考駕照...
項目 事故 無事故
未使用方向燈 6 2
切西瓜 6 3
碰撞庇護島 6 3
闖紅燈 12 6
未保持車距 4 2
未正確轉彎
(未靠最右或最左)
4 2
轉彎超車 4 2
右側超車
(對方未打方向燈免責)
4 2
未禮讓行人 6 2
惡意逼車 12 6
嚴重超速 12 6
嚴重超速
(市區)
12 12
一般超速 6 2
一般超速
(市區)
6 6

基本上隨便想都有不少....
只是看願不願意去想,而不是單純$$$$....
(當然記點+$$$也很好,重點是記點好讓不適任駕駛重訓,不過駕訓班水準跟考照內容真心要調整...)
sinuian
沒駕照可以買車吧,只是不能保險
Nat507
提供車輛給無照駕駛人,萬一出事是否可以連坐或以“蓄意殺人”辦。因為明知故犯且發生重大事故,真的是不可原諒。
諸葛小花 wrote:
閃紅=停止再開
閃黃=減速後通過
但台灣人應該是
閃紅閃黃=擾民



別說"停止再開"都做不到,更別說"一台台停止再開",基本上99.9%都是第一台做了停止再開後,後面一起開走......
jiahsien wrote:
基本上99.9%都是第一台做了停止再開後,後面一起開走......

你怎麼知道 可見你也發現這盲點了
不過依照規定是大家都要停止再開
但說真的閃黃+郊區 我還真的會比較容易只稍稍減速就通過
但是閃紅我一定停 通常都是閃黃那邊馬路很大條你這邊小小一條
不停真的是拿自己生命開玩笑 也拿別人生命當賭注
假設今天限速60我開表速70看到閃黃我會減速到40上下再通過這樣
但我郊區閃黃可能就50就給他過去了
主要是因為郊區通常還有段距離就可以看清楚有無車有無行人
就會比較習慣用減一點點就通過 ...
小人族我必黑單,機車族不黑只懟。
諸葛小花 wrote:
你怎麼知道 可見你也...(恕刪)


只能說,很多行為其實是駕駛成本跟利益誕生的產物。
跟教育其實沒啥關係...教育主要是告知這可能的風險、罰則等等。
所以,多人都懂也知道,但真正遇到碰撞事故機率大概比中發票200元還低。再加上被抓的機率估計是中發票1000元還低,再考慮到被抓到的罰則。

對比自己每省下多少毫秒就能賺100元、駕駛的流暢感等等。(by三師兄每秒幾十萬,先抓最低十萬好了XD)
你看,每次不遵守停止再開就至少省下1毫秒,你就賺了100元,一年違規個10次,就賺了1000元,更別提那種駕駛的行雲流水的順暢感。
少打一個方向燈就賺了1毫秒,就賺了100,來回變換車道10次就1000元,更別提那種超過別人的爽感。


多數人會不遵守也是很合需求的。
諸葛小花
其實34樓已經把最近台灣會那麼亂的原因打出來了...[笑到噴淚]
jiahsien
諸葛小花 太直白了,不能醬子
jackwen321 wrote:
各位都曉得這一陣子女童過馬路被撞死
(雖然這問題是視線死角,以及應該開至路中央後再左轉,以保持駕駛最大視角,但我今天是想討論禮讓行人問題)
汽機車不禮讓行人。
交通部無能,反過來懲罰老百姓。
jiahsien wrote:
變換車道打方向燈這很基本不過的行為又有多少汽機車駕駛有做?撥個方向燈開關是浪費多少μs?
這種都不願意做了,更別說花更多μs去確認路況....


呃.... 不好意思挑個小毛病,無意冒犯,microsecond 的反應大概沒人做得到啦....

https://health.udn.com/health/story/10561/2650520

視覺與運動協調的動作,光在視覺系統運作就要耗時約100毫秒,這是生理上視覺電訊傳達極限了!所以每位傑出的運動員都需要透過反覆練習,盡可能縮短並精準掌握肢體動作反射時間,運用視覺專注力跟累積長期經驗,才能造就出一場場精彩的賽事。

ps. 1 us (microsecond,微秒) 為百萬分之一秒
ps. 1 ms (millisecond,毫秒) 為千分之一秒

不過我贊成您說的就是,有些基本功本應為之,確實不差那零點幾秒。

然而我也必須說,以經驗為基礎的推測讓次一動作提前這件事是人性(甚至是所有動物的天性),很多時候我們並不是等前面亮煞車燈才開始減速,而是一種情境判斷就會驅使駕駛人提早減速,這使我們自然、甚至不自覺地避掉很多危險。

法令與設計順應人性其實較好,容易被遵守。
dancingra
真的,擺個頭,看個照後鏡,真的不差那一點點時間....
jiahsien
所以變相要求政府設置庇護島去迫使擺正,但我很想說的是..如果因為時間寶貴很重要,而連擺頭看都不願意,是不是更可能發生"車輛擺正>補油門"這樣行雲流水..而不是車輛擺正>查看行人?
現在還有個問題就是行人也尚未習慣被禮讓,車子都停下來等他過了!但是狀況一:其他車並沒停繼續衝。其二:就算沒其他車輛,他依然還是揮手請你先過,結果就杵在那。其三:站在斑馬線頭的人行道,聊天、划手機、等沒車子通過,行人動向不明,雖然說停車就對了!但是被後車追撞也很危險!
sinuian
現在是會讓的車輛少才會這樣,如果絕大部分車輛都會停下來,行人自然會很順利的通行
Nat507
昨天才遇到行人綠燈剩不到十秒,前方機車停下讓,我也停下讓,路人於行又止,要走不走然後就紅燈了。機車大哥很好心揮手示意叫行人走,但大哥啊 已經紅燈了耶。。。然後大家就僵在那五六秒你看我我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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