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勿傷及致命部位】不然請檢察官來教一下,這種隔熱紙貼超黑的轎車,要如何避開致命部位?連有沒有坐人都看不見好嗎?檢方竟然認為:當時雖然林男拒檢逃逸,但他沒有對巡邏員警、路人有衝撞或攻擊行為,對其他人的生命、身體、自由、裝備也沒有立即、明顯的危險。開車一路闖紅燈,竟然說對人沒危險?真是夠了,車要撞死人還難嗎?這種做實事的案子,支持警方做法,判給那些八十九看,下次你們再跑,一槍一個,只打頭,好膽就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