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霸王條款!女紅燈闖馬路遭撞死 律師:駕駛可免賠

霸王條款,你罰的錢也不是給行人阿,這甚麼文不對題的東西
刑法歸刑法
民法歸民法
交通條例歸交通條例
明明就很單純的東西怎麼會喇在一起
tolokomo wrote:
請不起律師想自己去法院辯駁的那種人 是法官最討亂的人, 因為口說無憑,


可以使用書面答辯。

在庭上長篇大論又辭不達意,浪費大家時間的,最招人討厭。
之前小弟跑過法院好一陣子, 也跟律師打過交道.

大部分的律師事務所 之間都會有默契與私交. 律師之間不談公道與正義.
律師只在乎這個月的 貸款與車貸,小孩學費 該怎麼賺到手.

大家都是業內, 只要能 上訴能 搞事, 對雙方律師來說 都是收入.

律師每天都看到帶有怨恨又負面的人. 說真的也是 賺錢賺的很賤的工作.
有冤屈的人又哭又求負面的要死, 壞人要你想辦法幫忙脫罪 ,
黑道用錢養你當狗, 白道用錢養你 也還是當狗.

每天都想著怎的強辯刁難對方, 要怎了找到漏洞攻擊對方保護自己.
這錢賺的真的很賤.
jaco54321
我是自己辯護的一般人,不用說得這麼委婉。要別人聽你一堆屁話,任何人都討厭。
maxtin lin
律師現在相較之前,業界非常競爭。很多律師為了案源,啥話都會說
weaber wrote:
真的,但有條件沒紅綠...(恕刪)


是一毛錢也不用出嗎,民刑事都可以免責
這哪有可能免賠,網路都有影片就高速飆車撞到路人還有可以免賠?
路人違規穿越馬路也不是突然衝出來的,站在路上一段時間了被瞎眼的飆車狗硬是撞上去!
就兩個三寶擦出悲劇的火花
heinzvon wrote:
沒霸王條款!女紅燈闖馬路遭撞死 律師:駕駛可免賠

這是真的還是假的,這種狀況可以免賠


最簡單的邏輯:行人沒走斑馬線,甚至行人不遵守交通規則,充其量只能說行人也有責任,但絕對不構成駕駛免責的理由~

這跟適用刑事法、民事法根本沒關係 -- 而且都出人命了,怎麼可能跟刑事法沒關係?~

最有可能免責的情況大概只有駕駛根本沒有時間反應的那種情況,即便如此,也會被嚴格檢視~
hd10105 wrote:
駕駛人無罪案例
●戴姓男子2015年9月7日,騎乘機車經過桃園中壢普義路時,蘇姓婦人牽著狗,小跑步穿越馬路。戴緊急往右側閃躲,但還是撞了上去,導致蘇姓婦人頭部重創,兩天後過世。

檢察官依過失傷害致死罪嫌起訴戴男,但法官認定蘇婦突然出現,戴男當時沒有足夠時間反應,因此沒有過失,判他無罪。

●2013年3月17日晚間6時30分,黃姓男子開車經過新北市鶯歌區文化路,因煞車不及,撞死自左側橫過馬路的李姓婦人,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法官查出黃並無超速等違規行為,且因當時天色暗昏,李婦突然違規穿越分隔島,導致黃反應不及才撞上,基於規矩駕車信賴保護原則,判黃無罪。


另,有無足夠的時間反應不是嘴巴說說就算了~
若遇到恐龍法官,可以二審申請找國民法官一起審嗎??
tolokomo wrote:
律師每天都看到帶有怨恨又負面的人. 說真的也是 賺錢賺的很賤的工作.
有冤屈的人又哭又求負面的要死, 壞人要你想辦法幫忙脫罪 ,
黑道用錢養你當狗, 白道用錢養你 也還是當狗.


這是真的,
集負面於一身的行業。
如果有地獄,律師一定第一個下地獄。
律師跟政治是台灣毒瘤。
應注意而未注意才是屌打一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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