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機車駕照前先考騎單車25公里及走路6公里, 之後騎車就會遵守速限並且注意且尊敬行人及單車了騎很快只有一個原因, 以為自已很行, 其實只不過是徒仗器械之利, 一開始就考騎單車及走路, 要他們不要忘記騎乘機械動力車輛的便利及責任
aderek wrote:半年前就預言……一堆...(恕刪) 習慣真的要平常就養起來~我開車騎車怎麼一點感覺都沒有~每天違規習慣的當然會覺得是交通惡法~簡單說規則好好的訂在那裏,你要違反就任栽了!就跟考試作弊一樣,你要作弊就要有勇氣承擔後果,被抓到就認了吧!
"台中市北屯區大鵬路因鄰近中國醫藥大學校區,周邊又有多處工地,經校方與交通局會勘討論後,決定降低速限30公里"請至少看重點, 基本上是交通局尊重學校, 附近應該學生或病人多, 不該騎慢點嗎?不相信如果騎40會被開單, 是70+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