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著速限開車讓後面大塞車,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好行為,對吧

jimmychen0919 wrote:
違規絕對不建議
但眼見後面塞車卻不讓道
比違規違法更不可取


高速公路閘道都是單線道路,只能通行一台車,即使眼見後面塞車也不能讓道,若故意偏一邊讓後車超車,這是引誘犯罪的行為。

誰知道禮讓後車,他的後方會不會恰好是位檢舉達人,正笑咪咪的喊著又撈到條大魚呢。
看完樓主的理論與看法
我終於可以理解下面這則新聞
壓力大 精神科診所愈開愈多
人間福報 2017.10.15
【本報台北訊】根據衛福部統計,精神科每年就醫人次達二百六十多萬人,總就醫次數上看二千多萬次;而國內精神科診所也愈開愈多;至去年為止,基層精神科診所共有四百八十一家,較十年前增加近八成,而精神科家數於一O四年的年增率為近百分之五,增幅是各專科中最高。專家分析,精神科診所蓬勃發展主因,與民眾不再排斥看精神科,以及醫師人數增加都有關係。

衛福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長諶立中分析,若以供需面來看,精神科愈開愈多有兩個主因,包括過去幾年培訓的精神專科住院醫師員額較多,但醫院能容納的醫師有限,部分選擇自立門戶,開設精神科診所。衛福部統計,二○○七年精神專科醫師有一千二百三十九人,基層診所只有兩百八十九家,但至去年精神科醫師增加為一千六百零一人、診所增為四百八十一家。

研究顯示

先進國家 精神病普及

精神科診所增加的另一個因素,是民眾就醫需求量增加。諶立中表示,精神疾患被稱為「文明病」,國外研究顯示,愈先進的國家,精神病盛行率愈高;另一項全球跨國研究顯示,四分之一人口在一生之中會有一段時間罹患精神疾病。

早年民眾對於精神病仍有偏見,更羞於去精神科就診。但隨時代進步、資訊發達,民眾對於精神疾病的認識漸增,也不再排斥就醫。

諶立中舉例,過去民眾不清楚什麼是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DHD),只要小孩不專心、坐不住就動輒打罵,近年對該症的討論愈來愈多,帶孩子來門診的父母也增加,精神科基層診所普及,也便於民眾就醫。

振興醫院身心內科主治醫師袁瑋說,近年國人心理衛生觀念明顯抬頭,過去少見因「失戀」求助精神科,近年卻有增加趨勢,連年長民眾也願敞開心房,與精神科醫師談談,一同面對失落感,像孩子要出嫁、退休後症候群等。

「需求雖然有增加,但供應面增加比需求快」,袁瑋觀察發現,台灣近年精神科、身心科診所愈開愈多,是因大醫院所需的精神科醫師名額有限,但專科執照每年持續核發,若醫院沒缺額只能另尋去處,開業是最快選擇。

「精神科診所數量應該已趨近飽和,」精神科醫學會理事長賴德仁分析,近年不論精神科醫師人數、基層診所數量都增加,但在健保總額有限情況下,如繼續增加將出現排擠效應,估計未來幾年成長速度將逐趨緩。
monguly wrote:
閘道是單線道,法律規定不能超車。 故意偏一邊讓後車超車,這是引誘犯罪吧。

softwind1314 wrote:
你敢讓 我還怕 後面學長不敢超勒 引誘犯罪嗎

犯什麼罪?
如果有車故障停在路邊你也不敢過嗎?
你們是被檢舉魔人檢舉到有被害妄想症了嗎?
路人39 wrote:
犯什麼罪?
如果有車故障停在路邊你也不敢過嗎?
你們是被檢舉魔人檢舉到有被害妄想症了嗎?


誰也不知道後車的後面是不是檢舉達人,你讓他,可能就是害了他!

套句華都西餐廳的相聲名句:

小心! 檢舉達人~就在你身邊~~


依據版上所倡導的不能違規,不然就是違規魔人的論點, 在閘道上您的前車突然故障無法前進時,千萬不要貿然從旁超車。 在前進無路,也無法後退的狀況下,按照法規應原地吹冷氣幾個小時,等拖吊車把前車運走後,才能再行前進。

條文:
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有下列行為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行駛未經公告允許之路段。
二、未依公告允許時段規定行駛。
三、領有駕駛執照,未符合第二項規定。
四、同車道併駛、超車,或未依規定使用路肩。
五、未依規定附載人員或物品。
六、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至於會不會因此而造成塞車數十公里,那就不是該守法的民眾該煩惱的事情了。
monguly wrote:
依據版上所倡導的不能違規,不然就是違規魔人的論點, 在閘道上您的前車突然故障無法前進時,千萬不要貿然從旁超車。 在前進無路,也無法後退的狀況下,按照法規應原地吹冷氣幾個小時,等拖吊車把前車運走後,才能再行前進。

喝了7、8瓶啤酒!大貨車駕駛酒駕肇逃 開上國道失控翻車
中廣新聞網
2023年10月19日

一輛大貨車今天(19日)凌晨在鳳山肇事逃逸,不但拒絕警方攔查,還開上高速公路,員警騎機車一路從平面道路追上國道,肇逃的大貨車撞上匝道護攔側翻,造成右前座乘客受傷送醫,駕駛酒測值0.76,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由於大貨車載運的貨物散落一地,國道一號高雄末端金福路匝道一度封閉。(溫蘭魁報導)

今天(19日)凌晨0點50分左右,高雄鳳山分局南成派出所員警騎機車巡邏經過鳳山南華路與和成路口時,目睹一輛大貨車擦撞一輛小貨車肇事逃逸,員警鳴笛開警示燈攔查,肇事的大貨車不但不停車,還開上國道一號南下路段逃逸,員警一路騎機車從平面道路追上國道,並通報線上警網攔截,結果在國道一號末端往前鎮區金福路的匝道,肇事大貨車疑似車速太快,在轉彎處失控、撞上護攔後整輛車側翻,車上貨物散落一地:「撞車了、撞車了、撞車了!國道上面、國道上面!」

警方隨即通報119,破窗將受困車內的駕駛和乘客救出來,肇事駕駛沒有受傷,乘客手臂被壓傷送醫。

南成派出所所長徐全表示,警方對35歲的大貨車駕駛進行酒測,酒測值0.76:「駕駛下來承認他有酒駕的情形,經過酒測,涉及公共危險罪嫌。」

劉姓駕駛供稱,晚上跟朋友在熱炒店喝了7、8瓶啤酒之後,借朋友的貨車要開回家。警方針對他肇事逃逸以及拒絕攔查部分開單,酒駕部分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
二個禮拜前的新聞,
警察會引導後方車輛改道離開,
按照樓主的做法,
只會妨害搶救車輛通行,
拒絕離開可能還會吃上妨害救災刑責
曉得 wrote:
喝了7、8瓶啤酒!大..警察會引導後方車輛改道離開.(恕刪)


樓主整樓從未談及"警察"相關作為及應對
怎邏輯又被無腦放大延伸、汙衊、非理性一次了!
". . . . . 以後在閘道前一點點就要開始降速,開閘道時即使限速40,但也應該要用低於限速值的30-40公里行駛,以免違法。"

這點我一直無法理解 . . . 閘道結束就接著高速公路 , 這時不應該提速上去嗎?
閘道的速限限制感覺真是玩笑 . . . .

以前到西雅圖跟著親戚的重機一起上高速 . . . . 閘道後段他就直接催油門
我一時還沒意會過來 , 被甩的老遠
要幹這種事就自己去幹

不用特地昭告天下弄臭kuga車主名聲好嗎

跟你開同款車很雖小
monguly
你可以去換車啊,最近Toyoya Cross賣得很好喔
jump_huang wrote:
樓主整樓從未談及"警察"相關作為及應對
怎邏輯又被無腦放大延伸、汙衊、非理性一次了!

高速公路匝道通常只有一線道
因為突發事故影響車輛通行時
民眾不會報警?
請警方協助或疏導?
警察接到通報會不到現場排除?

路人39大說得有道理
如果有車故障停在路邊你也不敢過嗎?
你們是被檢舉魔人檢舉到有被害妄想症了嗎?
monguly
後面若有檢舉達人,錄下超車過去的一瞬間,就是3-6千喔。 當然,若警察來了依循警察指揮就沒有問題了,合法。
Jason kid
monguly 蠻好笑的,你收過這種罰單?如果沒收過,你幫人家緊張甚麼?這種檢舉不敢說完全不會成案,但如果你的常識沒有缺失,就會知道成案的可能性太低了。拿這種極端案例想要衍伸出甚麼論點?大家心照啦
稅收加1000%就會減少買車的人,交通就變好。
monguly
當colt plus賣到保時捷的價格時,路上一定很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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