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根本的狀況是台灣究竟有沒有辦法解決臨停的需求問題。如果沒有從根本性來解決,只會記點開罰…那接下來不是包不包圍的問題,而是各行業的職業駕駛、貨運公司會逐步對運費漲價、或乾脆退出運輸市場。我相信一定有不少人會想著,那就退出啊,反正總會有人想作的…而現實呢?現實就是目前的道路環境,的確會讓很多人不得不違停,而職業駕駛只是因為職業狀況,於是在相同的環境下更加頻繁而已。而如果產業生態是如此惡化,那真的是就會直接讓人不想幹而已。※諷刺的是,之前外送員違停被舉報、開單時,不是還有一堆人護航?
advantage wrote:他們的重點是"且有真正影響人車交通安全,才能舉發",...(恕刪) 不影響交通安全的行為, 幹嘛寫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用這樣的邏輯, YTer吸食大麻有影響社會治安嗎? 為何警察接獲線報就去搜索逮捕???
我覺得他們的訴求方向已經錯誤了。既然法規規範的某個違規事項,就應該是有影響交通、影響人或車交通安全的存在,如果沒有"真正"影響人車交通安全,那是否代表這個法條不符合現實,應該先修法?stoak wrote:違規臨停檢舉6月30日起恢復,違停記點新制也加嚴,引發職業駕駛人不滿,日前發動車輛包圍交通部抗議,引發兩派論戰。交通部今天下午與計程車業者商討會議,全國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表示,目前初步方向包括檢舉人得有動態3分鐘影片舉證,且有真正影響人車交通安全,才能舉發,他們強調「會再與警政署達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