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微罪不罰抵制惡意檢舉,但是要有規則!

違規應該要罰

若要抵制「惡意」檢舉者
立法檢舉者需要繳付工本費用$100元/件就好

要增加國庫稅收
大家一起來
altairchou
這個不錯
you00792
可以啊 但檢舉成功 要扣部分罰金給檢舉人 做為政府失能的賠償
rockliang wrote:
病態和變態的垃圾檢舉人超多的,整天沒事幹!自己違規不自首,只會造成社會紛爭~


歡迎你來檢舉我啊

笑死,自己喜歡在路上當違規廢物
喜歡當個病態跟變態的違規磨人
到底誰在造成社會紛爭???
違規者頂多罰錢扣駕照而已

被違規害死者可是一輩子欸
gray48816
我已說了,對社會無害者不罰,有害者重罰
我在板橋三民路全家便利商店前親眼看過

一部計程車違停在轉角路口,更誇張的還是併排停車嚴重擋到後方的車輛

駕駛進商店買完飲料後對路邊違規情況比他還低的車逐一拍照
拍完照後還在計程車旁抽了一根菸,抽完菸蒂隨手一丟就上車走了

所以並不是所有檢舉人都是奉公守法的
也有人是被檢舉後,抱持著變態復仇的態度也跟著檢舉洩憤
wollong2
職業駕駛不知道違規嗎?
yujang21 wrote:
就違規還要分輕重?

為何不直接廢除法條就好?

當然有差
以環境污染為例
難道你覺得…吃餅乾掉屑屑
與傾倒廢水、亂燒垃圾是同一類?
nh02532
法條有規定吃餅乾掉屑屑會罰嗎?,舉例錯誤。
微罪不罰是錯的!
正確的是把微罪修成無罪!
但政府只忙著選舉,選完還忙著批鬥,根本無心於交通政務!

例如紅線違停一下可不罰,那改成黃線阿。
叫警察認真上班...立委議員關說一律罷免~直接根本解決如何?
詐騙集團態度良好判緩刑 台灣法官真佛心 難怪詐騙集團無所不在 每分每秒都在騙
檢舉人需懂法規!
檢舉不成立,應罰檢舉人………
wollong2
檢舉成功的會掛號到你家
bradia wrote:
樓主如此深沉的感慨,應該是收了不少「無害」的鳥單

我有收過超速罰單
但沒有因檢舉被開罰過
所以我沒遇過檢舉魔人
但是我被違規的擋到我會去檢舉

不過我遇過噁心的正義魔人
我有一次在捷運站跟著人流走手扶梯左邊
前面那位踩上手扶梯就突然停住截斷人流
我小聲請他「借過」,馬上被回頭說「手扶梯本來就不該走,我不該讓你過」
內心OOXX...
無論在何地聽到借過,也沒人管什麼情或法的,讓一下不會少塊肉
但人生第一次遇到這種的...
他內心可能因為阻止別人違法在沾沾自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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