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我也被躲在路旁流動廁所後的流動測速照相機照了一張,沒有警車,沒看到警察。時速52公里,罰款1600。沒有怨言,不會怪警察沒有站在路旁給你看。那廁所旁一顆樹也沒有...早上七點半,太陽就很大了。只怪自己,因為沒被照過,也忘了那段路要 極 低 速 通過...此案警察坐著靠著,因此還要被申誡...嗯,奇特的台灣網路平台世界。貼上影片,被檢討的變成警察?違規了,還可以檢討別人。(我是說,若是速限有問題,可以檢討,提高車速限制...)那位派出所交通主管畏於網路媒體壓力,真是轉得快,前途一定大好。
大鼻 wrote:很多鄉間道路也沒設置告示牌還不是設置取締儀器 請問這要怎麼申訴 有影片抓現行最好沒影片只能吞...因為很好凹除非他是固定式的又沒有告示牌要抓就正大光明的抓,只會找一些特殊地方抓之前熱點中國醫50變30地方,被罵以後整條路全部30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