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躲藏電桿抓超速未立告示牌_分局:當日88張罰單全撤銷





警躲藏電桿抓超速未立告示牌_分局:當日88張罰單全撤銷

警躲藏電桿抓超速未立告示牌_分局:當日88張罰單全撤銷


警躲藏電桿抓超速未立告示牌_分局:當日88張罰單全撤銷



對於員警藏身電桿拍攝違規超速爭議

烏日分局說明,

07/22曾姓員警執行14~16時超速測照勤務
該處測照地點為慢車道旁人行道
曾員確實隱身電線桿後方屬執法不當行為
對於曾員未依規定執勤予以申誡處分
該執行時段所舉發的88罰單
已主動撤銷
天氣這麼熱我們都不想曬太陽了,更何況是警察!都什麼年代了…科技執法多裝幾隻不就好了,幹嘛要叫警察出去受苦…

我覺得要不要就乾脆把買雷射槍的經費拿來多建設幾隻科技執法就好,不然大熱天的叫妳在太陽底下抓超速你要嗎?你自己都不想曬太陽了,還要警察出去曬太陽執勤?又不能躲陰涼處….這說得過去嗎?幹嘛不讓他們在派出所待命就好了!反正做事最後也被撤銷,幹嘛在那浪費時間!

而且是不是有點本末倒置了?警察躲不躲跟超速有什麼關係?超速不是事實嗎?
風花雪
Bookwarm 不需要跟法盲說太多[笑到噴淚]
Bookwarm
風花雪 沒關係! 我也是法盲[^++^]
看,抓毒犯 詐欺 流氓,那認真就好。
賤招才申誡 爛。
狼0223 wrote:
對於員警藏身電桿拍攝...(恕刪)
認同
以後
警察
要抓犯人前要先通知罪犯,說等等要去抓他了,要準備好,讚讚。
要稽查前也要通知稽查對象,告知等等要過去稽查了,要準備好,棒棒。
這樣才不擾民,又會有人民都很守法的好形象,因為可能什麼都抓不到,查不到,真是完美。
VQ35COREi7
稽查不是多數會非正式提醒嗎?還是現在改了?
偷拍只有那一天嗎?我不相信,一支申誡有什麼用,隨便一個月都有10幾隻嘉獎,根本不怕
人品是做人最好的底牌.
鬼島人真的不適合出國開車丟臉,尤其到歐美日,估計會上當地常用社群app的熱搜,標題就是(東方鄉下島民交通違規怪警察)
那交警這樣做與科技執法比起來像換湯不換藥,科技執法沒有交警在場就有效,交警隱藏取締卻無效,人不如機器,矛盾。
psza
取締測速點之前,也會有警52告示牌喔。
VQ35COREi7
法規就是要告示才成立,所以躲起來就違法規,這點沒得吵,除非修法
要降低民眾違規,就大方的站出來測速!

是有考績嗎? 還是?搞不懂!

這個道路天天經過,過了這高架橋下沒有任何岔路,限速40真他媽的低!
警察抓違規要立告示牌, 違規的人也應當在車上放即將違規的告示牌, 這樣才合乎比例原則, 大家要閃警察, 也要閃違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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