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無號誌巷弄被賓士擦撞受傷,最後還要賠錢的心情抒發......

你不懂法律,事發當時請交警來,對方一定有過失,然後去醫院驗傷,開甲種証明書,跟警察說你要提告傷害罪。也不用去調解,去偵查庭開庭再說。在邢庭上向法官主張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Novsup
選你正解!但...是因為我已經一連串摸索,現在才能了解您說的操作。發生當下我真的是什麼都不懂,只能說不經一事、不長一智。感謝您的留言![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
ChangAaron8986 wrote:
在那路口樓主如果真減速慢行略停狀態,右側一眼就可看至巷底,難不成賓士車憑空出現?

正常啦
上來抱怨的幾乎都嘛是挑自己有利的講
左方車讓右方車這條, 很多人不知道
但知道的人不少大概也不知道為何
這是因為台灣汽車是左駕靠右
左方車對於右方來車的視野要比右方車對於左方來車的視野要佳
所以才會定左方車要讓右方車
(看到有人提案要改相反, 真是笑死)
再看本案
樓主左方車是機車, 右方來車是汽車
故樓主的視野不可能比對方差, 除非有違停, 那就需要舉證
樓主卻說對方是突然衝出來的?
這表示
一, 樓主未注意右方有無來車(除非視野受違停車阻擋)
二, 樓主自述有緩慢, 但事實應是往前速度過快, 所以沒空看右邊, 就侵入了右方車動線
要知道
右方來車的動線, 在其路口右半, 對樓主來說是後半
那麼樓主在路口前半, 也就是對對方來說是逆向的位置時根本就沒在注意右方
撞擊點早就說明了一切
Novsup
視野問題,建議可參考35樓大大的留言。
下次記得到路口停好再騎
Novsup
現在都超小心...[嚇到吃手手]
無號誌路口很少有全責的,雙方都有注意與避免的義務
調解會是情理法沒錯,如果要講法的,只能去法院比較有機會。
請節哀。
葉梓楓
確認好文推5
Novsup
有,調解時我有跟調委說:那我去法院的話,總會跟我講法了吧?調委說:會呀!但那種地方去過一次的人不會想再去第二次的,相信我。說依他的經驗,他覺得我這案例私下和解掉是最好的。然後這些話我聽進去了。
先不論受傷 車子大小 車速等等

光看路權 你是先輸的 而且是100%輸

即使受傷 在日本 輸了路權 就是全責

我很討厭台灣人在那邊37分 還是什麼應注意未注意


再來 網路上 的確會大家都講自己好的 對自己不利的細節不談
況且你自己都不知道有沒有按煞車...就很剛好被一台快車用法規玩了...

好在你沒啥傷 好在對方賭對 不然此案 一定雙輸...
(從你提告開始就是...你告刑事他賠政府 他告民事你賠他超過2萬 且要打2~3年)

如果你真的錯不少 我還真覺得網路不要亂教提告刑法附帶民事賠償

先來釐清事情好嗎 錯在先就乖乖上個一堂課...不要因你小車容易受傷就提告鬧大...

因為正確的法規路權下 你沒立場
(最直接暴力的講法就是你今天也開賓士 就很好釐清這題了)


然後 你是蠻衰的 這路口 右邊路樹+角度 遠方看不太到有無來車...

而賓士方的車道 沒雙線道 兩邊又有路邊停車
會導致汽車無法靠該道路的右方行駛 (通常會偏中間 但也不排除直接靠左邊)

賓士對於左方來車 他駕駛的視野也差...(尤其如果又靠左的話)

所以他車頭出去很可能剛好接近你出現 但他剛好快一點 沒直接撞上你 變成左側擦撞你
(不懂的人 可以想像一下 由7點鐘方向往1點鐘方向開)

如果屬實 賓士車這種開法 我也非常不認同就是(今天出來老人或小孩他一樣會撞上 且會上新聞)


總結 你過路口要放慢 左右都要看 說句白一點的
這種路口看右邊比左邊重要...

1.右邊離你比較近 左邊還有一個車道以上的距離
2.法規來看 左方車要讓右方車 你要讓的是你右邊來車 但你左邊來車要讓你
3.不要先看左邊再看右邊(或只看左邊) 這種沒有明顯分割雙向的 就是兩邊要同時看...

最後...調解有成功率 在他們立場不想失敗 (還要寫原因) 如果失敗率太高 就不好看...
都會盡量搓...你有提到告傷害來抬高自身地位
可以已經降到2萬 是不幸中大幸了...這篇應該是[賀]才對...
Novsup
調解時雖然我有提到去法院,但是是因為沒人要聽我提法規的訴求,我從頭到尾都沒提到要用傷害罪壓他們降金額。因為我有發現那個路口因本身地理形勢的因素,的確容易發生車禍,剛好我們就碰到了,其實都不幸運。
Novsup
最後的建議很實用,謝謝您花時間留言。[含情] 您判定調解的結果應該是[賀],也有助我的心情平緩。[謝謝][真心不騙]
樓主啊,您主張的那3點,小弟看起來都是無效的。
家人之前發生過一次類似車禍,我方閃紅對方閃黃,我還有行車紀錄器證明我方有減速,對方完全是無減速直接撞上,上了車鑑會一樣完全不鳥,依照初判。
一般初判都是依照「客觀能夠認定」的路權,也就是交通隊憑蒐集到的客觀資料做出的判斷,都是最基本也難以推翻的事實,想要推翻初判,要有非常強力的客觀證據。就算你拿行車紀錄器去算對方時速,可能都不會被採認,因為你算的沒有公信力,要送大學交通所才算數,可是這成本太高了,一般都要出人命才會這樣做。
Novsup
嗯...最後調委傳達給我的意思也大概如您所言,讓我聽了也的確起了作用。謝謝您的經驗分享~希望我們之後都一路平安、健康順心![含情]
Novsup wrote:
居住在交通事故居高不...(恕刪)

受傷可以去驗傷, 然後提告過失傷害.
刑事比民事還好用....
Novsup
有驗傷哦~但總結眾人觀點:告了後,最後的點還是會在對方的車損,見識多的經驗評斷都是說很難不賠錢,所以最後家人才覺得兩萬結束當買個教訓。
簡單來說,個人認為:
你『覺得』你有注意路口
但其實
你並沒有完全注意到路口
所以才有接下來的那些鳥事
然後已經發生了那些鳥事
討論都是沒意義的
現在馬路上一大堆一狗票閉著眼睛在開車騎車的
在災難發生在自己身上之前
通常大家都是不信邪的
01,臉書,YT一大堆車禍案件可以學習,參考,
但,不增進駕駛危機意識的還是照樣我行我素阿
Novsup
也許吧?35樓的大大有在地化的分析,有興趣您可以參考。我危機意識現在加強超級無敵多,近乎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的地步。
Novsup wrote:
我主張
1.對方突然快速衝出且完全無剎車。
2.我被拖拉倒地後,對方車子仍繼續前駛,我趴在地上以為他要走掉之際,車子便緩慢停下,對方也緩慢下車並查看車門四周地上,再看到車門有刮傷,疑惑之際抬起頭看見後方的我才驚聲大叫。(明顯連與我碰撞都不知情的樣子)
3.對方的車子是偏左而非偏右。



我幫你釋疑說明第2點,不是幫賓士說話。

汽車如果只是輕微刮過去,然後你是機車最前端的斜板碰到,雖然彼此速度有,但汽車真的感受不深,可能只是有聽到點聲音,或是看到一台機車很近,然後他減速看後視鏡發現你倒地,那才讓那位汽車駕駛人覺得剛剛應該有碰撞,才踩煞車停下。

但你在那時候的幾秒鐘,因為重心偏了倒地,所以感受以為他要跑,其實對方應該是先疑惑、判斷、停車,然後帶著懷疑你是自摔還是真的有碰到跌倒,所以看了一下自己車子有沒有撞傷,有那就是撞到,沒有那有可能認為你是急殺自摔。


以上只是開車真的這樣輕微的體感不深。尤其後方撞擊有時候蠻大力,但卻會以為只是輕微推撞,下車看到車損才發現事情不小。
Novsup
謝謝您的釋疑解說~擦撞對賓士應該真的感受不深。但如果他都像您敘述的有看到我&產生懷疑我自摔or碰跌倒,應該是不會驚慌成那樣。我是從對方的反應和說的話判斷他完全沒看到我,但理智判斷上法院這很難證明。
Novsup wrote:
而我的駕駛習慣是左手2指握把、3指握剎車


看來樓主是騎機車
其實樓主只要有受傷
那怕只是輕微擦傷
只要對方有一點點肇責(例如1%)
就算對方開藍寶堅尼也一樣
來個過失傷害以刑逼民
不但可能不用賠錢
還可能倒賺一筆

記得幾年前小弟就是因變換車道至左轉待轉區已呈"靜止狀態"
被後面機車"極慢速"從後追撞(機車沒倒只是傾斜約60度,但對方辯說煞車不及撞上且受傷,至今我還懷疑對方是否裝受傷)
對方以刑逼民,因我不想多事打官司
最好不但全額出自己的保險修車
還倒賠對方幾萬元
Novsup
極慢速追撞,然後車只是傾斜沒倒,對方就受傷倒讓您賠幾萬元??? 怎麼聽起來很像碰瓷事件,也太匪夷所思了。[吃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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