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會暫決議大樓不可停放電動車

如果我是管委會成員之一,我會提出請電動車主們拿出1億保證金作為擔保,然後再支付一筆每個月的檢查費用與歲修保養費用。
電動車主們同意,個人支持讓電動車停駐地下室停車場。
ernest985
房子燒掉土地還在,台北貴的是土地不是房子,況且台北一堆30年以上的房子,土地價值應該占90%以上
CcCManCcC
ernest985 被燒掉的家俱誰賠?住宿誰賠?(車主要包圓山大飯店讓住戶都住嗎?),死亡風險呢??XD
管委會決議是多數決
只能遵守啊
要不然咧?
絕食抗議嗎
星幻
管委會不是多數決哦,多數決的是區權會,所以認真來說這個公告的確是可以抗議無效的,但也沒意義,因為抗議到最後由區權會表決,還是會一樣的結果…
是否有擴權、違憲之嫌?
有人說會自燃的不只電動車,油車當然也會,但重點是電動車自燃很難撲滅,而且會爆炸外溢到旁邊的車輛,引起連鎖反應,相對油車自燃機率會較低,危害也比較可控。如果整個地下停車場都是滿滿並排停列的電動車,想起來就很恐怖
拜託, 電車是租戶的, 又不是屋主的,
管委會的決議, 屋主沒有抗議, 你租戶是在抗議什麼?
而且, 說明的理由充分又兼固社區安全,
誰會去抗議? 是傻了才會吧.
procomm1722 wrote:
唯一解套的方法就是召開區權人會議來通過可以停放電動車.
不然以管委會說了算數.


召開區權會就是自取其辱而已,畢竟按公告來看,整個社區只有兩輛電動車,且還只是租客,非真正房屋所有者…

區權會是一種多數決,在不直接違反法律的情況下,任何專業認定都比不過住戶們共同的『情緒』,所以若真的搞了什麼區權會,也只是真正認定社區就是不能再停放電動車而已。
管委會明顯違法啊

犯罪之人在審判之前應該以無罪定論

假使 如果 應該 電動車燒起來會無法撲滅? 假設會燒起來!

假設住戶一臉小偷樣 請您不要來住在我們社區以免社區受到危害,我不知道你何時會犯案?
tansywen
哪有這種事,區權會決議重機不能停地下停車場還不是鼻子摸摸牽走,停一台重機是會沒事爆炸嗎?
Aluminum
這個可以抗告啊 為何要鼻子摸摸 管委會是皇帝比政府法律還大嗎? 為何你要聽信這種明顯違法的話???
我們大樓也是規定純電車禁止停地下室
連Gogoro還有神主牌車也都不行
只有電動腳踏車和電動滑板車可以
emeryville
你們社區的判斷能力真的有問題,電動腳踏車跟電動滑板車在安全方面要求更低,起火的機率更大。
管委會的公告是基於消防安全考量,
如果區分所有權人大會要推翻這個公告,
強烈建議住戶具名方式投票
萬一日後大樓因為電動車造成社區失火,
社區所有損失,
除了電動車主要負擔以外,
同意電動車停放地下停車場的住戶,
也要負連帶賠償責任
這樣才能真正確保電動車停在地下室很安全的理論
BlueSky5230
就怕賴皮豬,嘴巴喊願意承擔責任,事發後不肯拿錢賠。先繳一筆保證金,不是更無須擔憂對方賴皮嗎?
blueled wrote:
電動車是政府的政策,政府要負起最大的管理責任


這就跟政府說 我進美豬 你可不買 一樣道理

政府鼓勵電車 但沒說非停地下室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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