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設立全球最嚴格的管理規範,你能接受重機上國道嗎?

不需要多嚴格的管理規範
只需要把傷者為大,死者為大的條款拿掉就可以了
那種什麼雨天不小心自摔被我從後面碾過而死亡的
不能算我應注意而未注意,事有因果

那當然舉雙手贊成大家一起用國道、養國道
四輪的還能因此少收點過路費
畢竟有二輪的一起來攤,何樂而不為?
不破紫吹
是『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差很多XD
等「如果」上任時再說吧!
我不認同這樣的條件就開放: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
可以思考這幾方面是否能達到:
1. 駕駛人的安全部品:全罩式安全帽,”認證“防摔衣,手套..(可參考 GP 賽事需求), 作為標準上路規定

2. 極端天候狀況的安全性:
2.1 四十度高溫在標準的配置下 高速行使 1 hr (舉例數字)而不感到疲勞
2.2 下大雨狀況下, 不會因雨水擋住視線0.2秒(舉例數字)
2.3 可經得起 14 級(舉例數字)強/颱風的側吹而不偏離正常路線
2.4 其他如水漂等等現象 安全保障
都要能依依證明這台重機可以克服天候狀況

3.撞擊測試:類似 TNCAP (安全評等制度) 在 60km/hr 測試中可達到 3星級(舉例數字)以上
e36coupe
bbboywind 我是認為該網友提出的條件不合理,沒有任何國家會這樣要求的,所以才用婉轉的方式反問其有哪個國家有這樣要求的,事實上台灣目前的法規已經是全世界最嚴格的了~🙂
bbboywind
Got![拇指向上]
搞那麼複雜
說真的不是重機上國道危險,
是台灣人讓重機在國道上危險,
簡單一點,
改罰則就好,
未打方向燈吊照
雨天不開燈吊照
跨越雙白線吊照
龜在超車道吊照
未繫安全帶吊照
只要犯一次全部通通都吊照,
我就不信重機在國道上還危險
a900500642002
bbboywind
葉梓楓 了解,那我會想再加兩條,國道上:超速20公里吊照(含寬限值10公里),插他人安全距離吊照。
e36coupe wrote:
假設要開放大型重型機車上國道

我這幾年走台61線來回台中台南
從來沒看到一台重機不超速不亂鑽的!
huang635555
61現行規定,20噸以上只能80公里,重機要跟進嗎?
huang635555
要不然請政府打造一條機車專用道就是61如何?
最嚴格的管理規範
沒在執行,出事只會狂插照相機和降速限
出來念念法條依照OOXX可處OO年以上OO年以下或OO錢~XX錢

先把應注意而未注意那些拿掉在講
汽車強制安全帶,重機請強制全身套裝謝謝。不開放路肩穿雨衣和隧道鑽車
大家雪隧等長隧道一起塞看看誰先熱衰竭...
葉梓楓 wrote:
說真的不是重機上國道危險,
是台灣人讓重機在國道上危險,

你一定是重機黑
連續提到兩次重機
huang635555
人家是說重機,不是大重機,他是機車黑
大家好嚴格阿
快速道路開放重機上路那麼多年了,高速公路並不會快到哪裡去好嗎~
龜速三寶天兵駕駛危險多了
huang635555
對啊!61比國道好騎多了,幹嘛執著國1國3?
我覺得重機能不能上國道不是台灣交通最優先項目
諸葛小花
認同5
nh02532
對重機族來說是最優先項目
e36coupe wrote:
高速公路並非是汽車專用道路,但是您的回應好像只考慮汽車駕駛的立場呀~😅

在任何道路上,沒有鈑金保護的機車駕駛應該更要擔心汽車駕駛人的不當駕駛行為而危及自身的安全吧?


首先,您貼的圖,這個案例,是很少的,在汽車的車禍中,有沒有10%的機率會人車分離?我認為1%吧。
反過來,在機車的車禍中,有沒有90%的機率會人車分離?我認為99%吧。您認為呢?

第二,因為您問的是我接不接受,所以我當然是用我的立場跟您說。
您都很善意的說了,"設立全球最嚴格的管理規範",所以我也很友善的跟您說,我需要您幫我解決釋疑的問題。
而當我提出我的困擾給您的時候,
我期望的是您提出某個"最嚴格的管理規範",來解決我的困擾。
而不是質疑我只考慮汽車駕駛的立場。
您只要能有個方法可以化解我的困擾,您就多了一票支持您的理念。

第三,我只用汽車駕駛的立場討論這問題合理嗎?
現況國道是汽車專用。而我主要是個汽車駕駛。
而我是個市井小民,並不是一個官員,

所以假設這是一個公投,而題目是要改變國道現況,所以我就用我自身立場與跟我自身利益有關的方向去思考表達我的意見。不合理嗎?
這是我個人的意見,我不會強迫他人遵守,也不反對別人反對我的意見。
但我也無須因為別人改變我的看法。
不對嗎?

跳脫出來,如果我是個官員,我以整體國道利益或是人民利益為思考。
那我考慮的就會是開放重機上國道,事故機率是否會增加?
因為事故一增加,就是癱瘓國道運輸以小時計。

當一個小擦撞,如果是汽車跟汽車間,兩台車開去旁邊處理。
如果是汽車跟機車(不論誰對誰錯喔),是不是很容易就有人倒地,更別說很容易被後車第三者輾壓。
這時,因為有人員傷亡,可不能自行移動現場,這一耽擱就是以小時計,國道運輸就被癱瘓了。
所以如果我是官員整體角度來看會這樣想。

說到這裡,我推測您會覺得,那我是否限縮了重機使用國道的權利。限縮了人民使用道路的自由。

那依照這邏輯,是不是行人也可以走上國道,甚至也不要公車道,更不應該有單行道,其實也不要限速了。
為什麼要管駕駛綁不綁安全帶?為什麼轉彎變換車道要打方向燈?為什麼要停紅燈?

不就是因為政府有責任制定規範讓社會大眾有個依據,以維持社會的運作。
有交通規則以維持交通的順暢。

用規則教你繫安全帶保障你的安全,叫你不要超速闖紅燈也保障其他用路人、行人的安全。
規劃公車專用道以維持大眾運輸功能與分流大小車輛改善交通。

所以規劃一條國道,讓汽車也包含大客車,更快速到達某地也是一種合理的作法。
而為了交通順暢而制定一些規則包括不讓重機使用,就是可以考慮的。
這些有可能是當一個有權處理這事情的人時,也需考慮的項目。

以上個人見解。謝謝。
sagat
根據我大重前輩Leon大的開示,人車分離比夾死在鋁罐中安全多了,吱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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