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朋友的公司剛好在那附近我大概一個月會走那個路口一兩次那個路口是要等左轉號誌而且因為高架橋的橋墩基本上是看不到對向有沒有車整件事情就是所謂的瑞士起司理論了吧一個未繫安全帶一個未依號誌左轉一個行駛速度是不是超速?(那邊速限應該是50)Google地圖
hjfrank wrote:直行車那傢伙是無照駕...(恕刪) 基本上我也是這樣覺得。但即使拿出因果論,目前法學見解無照是一回事,違規左轉才會是肇事主因。當然再加上安全帶、超速等等變因,可能會有比例變化。所以對於無照駕駛的人來說,恐龍認定就只是無照駕駛,卻不考慮為什麼這些人考不到駕照,考照制度就只是個笑話,對考到駕照的人來說,毫無保障。
zako0062 wrote:直行本來就最大 是台...(恕刪) 直行而且在速限內才是正確嚴重超速一樣背肇責,可自行谷歌不過死飆仔最會跳針 超速非肇事主因所以,鼓勵要飆就飆快一點直接走掉不要浪費醫療資源
小保羅155 wrote:看撞擊點就知道,直行...(恕刪) 一碼歸一碼,鬼島低效地獄交通真是真實真實;又想起了一個之前看新聞遊客傻乎乎直接從村道直插進入60mph主幹被人無減速撞飛然後還氣撲撲說已經打燈慢慢進入對方沒減速讓他,這樣亂轉在美國澳洲都不知道要被撞飛幾次,還有環島也是,結果戴帽子的沒人鳥他
小保羅155 wrote:直行過路口不注意+違...(恕刪) 沒看到和解書,或是法院判決,哪有這麼快解決。說唬爛 不為過,跟01軍事迷版一樣。20250810 發生的事故,現在就結案應該是吃熱炒吧。01 78區就是管理員,縱容大家唬爛。
pcian wrote:冤有頭債有主家屬怪運...(恕刪) 運匠是"違規"左轉呀,基本上肇責就至少50%以上了。黑賓是只是"無照駕駛"(這在台灣是無甘肇責的,只會罰款而已)至於有沒有超速目前還看不出來。如果真的沒超速,且碰撞時的反應時間是在人的反應範圍外,搞不好真的會判0%肇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