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立場、各有堅持。
談不攏就法院解決吧。
12~13年以上的老車35%我覺得還可以
但10年內、5年內、1~3年的新車%數要更高才可以,還是要依年份車齡做%數理賠比較合理,因為泡水車幾乎都走報廢了
飯店就假會,要出去就讓他們出去就好。

硬不讓人出去,結果出事又要扛...
神奇天鵝
飯店就假會 +5 [偷笑][偷笑][偷笑]
雖然說要我也不能接受,但合理來講一切事情和飯店沒有任何關係,天災就是天災,你不想也得認
飯店一樓泡壞了,所有住客都要一起賠嗎?沒有,兩個毫無對價關係
那你車壞了,要飯店賠?為什麼?你只不過是停在人家的地上

飯店壞了,請去找颱風賠,車壞了,也請去找颱風賠
而不是颱風找不到了,那我們就欺負飯店



就算人家關門,颱風關門合情合理,不關門也是飯店的自由,停車場本來就是飯店資產
你車要停人家裡面是"你自己的事"



你要講道理,好換例子水災人家飯店關了停車場,今天萬一大家的車都沒事,大家開心? No

所有停車場內的車主都要支付飯店35%車價(依此例訴求為例)做為汽車保管費才能離開,不支付即 押車做抵押。
可以這麼的話,今天要求飯店賠償車主才合理

套句大家愛講的,人家停車場不是免費的,設水門設管理都要錢,人家花錢投資水門保住你的車「使用者付費」合情合理





事情要搞清楚關係,你到人家麵店吃麵噎死了,應該是你的事,你至甚至應該賠償麵店相應營業損失才對,而不是人家開店就非賠你不可

什麼是店家問題,人家麵裡有清潔劑吃死你了才是店家的問題
現在社會氛圍就是硬要找一個好欺負的,只要我自己拿回損失,其他道理通通不用講這才是最恐佈的



不認為這是人禍,硬要推給飯店只是一個碰瓷心態要找個人賠罷了,不要只會欺負店家,車主是受害者,店家也是受害者
個人建議:
5年以內的車可以跟飯店打官司拼拼看。
超過5年的話,35%的錢趕快簽字拿錢了事,
去打官司只會浪費時間金錢,而且最後拿到的可能更少。
蘇澳煙波飯店「地下室車災」最新進度曝!集團承諾權責全擔:絕不推諉
一群人都沒看之前新聞在那發言
宜蘭開始淹水時,就有車主說要提早退房先離開了
但是飯店意思是外面也在淹,停在這裡最安全,並阻止車主離開
然後設備故障導致地下室淹水,飯店就說會負責
目前方案是 1W+現值的35%

我想正常車主並不會接受吧,如果當初放車主離開,外面泡水也是車主自已的事
現在飯店不讓車主離開,也說會負責,我想大家會很不爽吧
Couch Patato
我也認為最大爭議在這。
小保羅155 wrote:
車主自救會主張應以殘值 1.25 倍計算。


人心不足蛇吞象,以那天淹水的情況,開出去就不會被淹嗎?車主不但不慶幸能少賠35%還覺得應該要多賠到殘殖1.25倍,我是開飯店不是開慈善事業,真有本事就去法院討吧!!反正台灣人都是健忘的,很快就忘記宜蘭這家飯店淹過水,下次還是會照樣去消費的...
飛在天上的大X wrote:
你到人家麵店吃麵噎死了,應該是你的事,你至甚至應該賠償麵店相應營業損失才對,而不是人家開店就非賠你不可


嘿 這你就錯了,以台灣人無下限的德行,自己噎死要求賠償的案例是真的有的...家屬的理由沒記錯是當下為什麼沒有急救...或是為什麼提供這樣的食物....巴拉巴拉之類的....所以以這案例就是煙波倒楣要負管理責任,然後車主就抓著這點不放....
飛在天上的大X
我知道,而且蠻多較先進國家也多半會如此,只是一開始會覺得受害者有理,但事發回來,其他雙方都是受害者照道理根本不該放任民眾這樣互害
只好奇一點:很多留言都提到飯店損失了名聲,這件事發生之後對飯店入住情況有多少影響?
han888
保證不會有影響,就算有,特價久了就回穩了,味全大家還記得吧?現在呢?
<blopage="4" data-all="0">weaber wrote:
但是飯店意思是外面也在淹,停在這裡最安全,並阻止車主離開
然後設備故障導致地下室淹水,飯店就說會負責
</blopage="4">

飯店已經自主承擔義務,且為場所的管理者與持有者,自有付意外防止的義務,就算是免費的保管,但信賴關係已經形成咯,飯店自然有責任存在。

對於飯店來說,我能想到的辦法是主張損害結果無法避免,即使當時開放車主離場,車輛也會因大水損失泡水,這樣就能定義為純天災而免去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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