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路是公共而非私人處所車輛應明訂法律價值賠償上限

小小小鼠 wrote:
台灣一年車禍三十幾萬...(恕刪)

超過30萬台幣的幾件?
車禍和解不成本來就該開放以關代賠,對大多數的人來說,關個一年半年比賠300萬划算多了,台灣人均金融資產只有11萬多歐元。
WOWO88 wrote:
超過30萬台幣的幾件?
車禍和解不成本來就該開放以關代賠,對大多數的人來說,關個一年半年比賠300萬划算多了,台灣人均金融資產只有11萬多歐元。

那你前面說撞到超跑一千萬不夠賠的有幾件?


雖然已跟賠償上限無關但有幾個問題

民事問題你確定要把人抓去關?

如果確定要這麼幹,以一般易科罰金的算法來算,300萬要100個月大約8年,你覺得有划算嗎?

有錢人賠錢免關這樣有比較公平嗎?
小小小鼠 wrote:
雖然已跟賠償上限無關...(恕刪)

你去看看撞死人的平均關多久,能和解就不用關本來就很合理,那有不公平。記得有個酒駕的富少撞死人沒和解,也只判不到2年
現在最大的問題是,只是出個車禍,可能還是被撞,只因為對方車子太貴,你分個3成維修費就要賠千萬,這個金額是年薪50萬的不吃不喝要做20年,天理何在,本來就該開放以關代賠,當然不是易科罰金的算法,而是例如撞毀全車不賠錢的關6個月,其他依比例。
小小小鼠 wrote:
那你前面說撞到超跑一千萬不夠賠的有幾件?.(恕刪)

就是很少,所以要設上限啊。
別說1000萬,300萬都很少。
WOWO88 wrote:
你去看看撞死人的平均關多久,能和解就不用關本來就很合理,那有不公平。記得有個酒駕的富少撞死人沒和解,也只判不到2年
張口就來...
葉少爺判刑六年,服刑三年三十二天假釋。
入監後民事和解一家一千萬。


WOWO88 wrote:
當然不是易科罰金的算法,而是例如撞毀全車不賠錢的關6個月,其他依比例。
不管刑法、民法
你隨便自創一個關一年半抵三百萬叫公平?


WOWO88 wrote:
就是很少,所以要設上限啊。
別說1000萬,300萬都很少。
很少跟設上限的關聯是?邏輯?

況且你是認所有損害賠償都要設上限喔!
WOWO88 wrote:
現在最大的問題是,只是出個車禍,可能還是被撞,只因為對方車子太貴,你分個3成維修費就要賠千萬,


那不就代表你有三成的過失?
有過失就負責任,
哪裡不合理?
既不想遵守規則,出了事情又沒屁股負責,
這種人跳出來說別人開好車是增加它的風險,
真是笑死人了。
WOWO88 wrote:
車禍一律強制去關就很公平,雙方不得要求財務賠償。


對某些沒能力的人來說也許很甘願,
但是完全跟公平扯不上關係。
你的過失造成我的損失,憑甚麼我不能跟你要求賠償?
你關不關乾我甚麼事?
你去關個一年兩年我的損失就會自動彌補了嗎?
小小小鼠 wrote:
張口就來...葉少爺...(恕刪)

你只找到葉少喔?他還是特別受注目的,才只判這樣,你去看平均的。
隨便貼一個也是酒駕的


別人三成另一個意義就是你是七成,三成的要賠七成的一輩子也賺不了的錢,還說合理,這邏輯你都能懂,還能跟你說什麼?

自認為修車費是別人十倍百倍的,為何繳罰單,過路費,沒繳別人十倍百倍,為何沒善盡十倍百倍的專注力開車,就少數人跟車廠合意的行為,要95%的人一同買單,難道你買顆火星的石頭丟了,大家要出錢幫你發射火箭嗎?你周圍如果找8台國民車圍著你,保護你,怎麼可能會撞到別人。
話說一堆不設上限的,你們的超額險是保多少,不設上限嗎?
台灣人均財富大概300-400萬。
全國所有的汽機車平均的財損險是多少,台灣大多數的人都是連300萬都拿不出來,結果網路上一堆人要求不設理賠上限,完全是企圖凹人的心態。
WOWO88 wrote:
你只找到葉少喔?他還是特別受注目的,才只判這樣,你去看平均的。
隨便貼一個也是酒駕的

你累了嗎?不是說沒和解的?
你貼的那位地院判決前就和解了
賠償1280萬更審判一年六個月
WOWO88 wrote:
記得有個酒駕的富少撞死人沒和解,也只判不到2年



WOWO88 wrote:
話說一堆不設上限的,你們的超額險是保多少,不設上限嗎?
有保險是沒上限的嗎?
保險跟損害賠償能混為一談...


WOWO88 wrote:
台灣人均財富大概300-400萬。
全國所有的汽機車平均的財損險是多少,台灣大多數的人都是連300萬都拿不出來,結果網路上一堆人要求不設理賠上限,完全是企圖凹人的心態。
人均財富三百到四百萬,然後說大多數人拿不出三百萬,又不想保險要設賠償上限,這完全是企圖凹人的心態。
自私啊...
你貼的那位人家父親還賣房賠償
照你邏輯你撞死人要設多少上限才算負責?300萬?
小小小鼠 wrote:
你累了嗎?不是說沒和...(恕刪)

財損跟人命是不同的你不知嗎?
一直強調的是人命這麼嚴重都只是判很輕,一台車子要怎麼跟人命比。
撞死人也很少判3年以上,為何只是撞壞車子要辛苦還一輩子,更倒楣的是很多還是被撞,只是不幸要攤部分的肇責就還不完了。
不要再扯什麼弄壞一定要賠,而且是無上限的賠,世上沒有這種規矩。
尤其是物品的部份,你看搭飛機的行李賠償,郵寄的包裹賠償,你用的windows軟體,那個可以讓你無上限的索賠。
你我都沒有無上限的錢可以賠別人,也沒有無上限的超額險可以買,怎麼會有無上限的理賠條款。
貼一個我看過賠最多的案子,實際有沒有賠就不知了。

要賠給個人200多億美元,司法在展示他的傲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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