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20170226)國道高速公路 內側車道 要開多少速度較合理??

8924132 wrote:
小弟有說過自己表速120
都不敢保證在警察大人的儀器上是110了
那前車比小弟還慢,那是....?

所以代表你知道你的錶速跟實速大概差多少?

而且是大概差10?

因此你才有自信比你慢應該就是不到110?

8924132 wrote:
事實就是小弟比前車快
您糾結別人速度做什麼?
您有執法權

你搞錯了

是你說別人違規 所以你才自認有執法權

況且有無違規依法就是跟速度有關 而不是擋到你就叫違規

很難懂嗎?

黃色小鸭 wrote:
所以代表你知道你的...(恕刪)

小弟在後面閃燈靜候禮讓
算執法?
這樣會讓前車身心受創?
小弟看也沒人鳥阿....
8924132 wrote:
小弟有說過自己表速120
都不敢保證在警察大人的儀器上有110了
那前車比小弟還慢,那是....?

事實就是小弟比前車快
您糾結別人速度做什麼?
您有執法權?


有趣了

這你的車?

黃色小鸭 wrote:
有趣了這你的車?...(恕刪)

ARTC測試車
您要挑戰專業嗎?
8924132 wrote:
ARTC測試車您要...(恕刪)

哇好專業喔 然後呢?

有人說前車不到110擋你的車沒違規嗎?

呵呵...

黃色小鸭 wrote:
哇好專業喔 然後呢...(恕刪)

沒違規嗎?

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
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警察大人不開單罷了
小弟在後面保持安全距離,不連續不密集閃燈
也不會被開單阿
會損及公眾利益?
8924132 wrote:
沒違規嗎?

違規啊 有人說沒違規嗎?

但照片是ARTC測試車不是你的車啊................

又出張飛打岳飛招?
黃色小鸭 wrote:
違規啊 有人說沒違...(恕刪)


都不準就照法條原則啊,但書不稱為法條原則,
放張你的紀念照,
笑一個吧~

katana057 wrote:
都不準就照法條原則...(恕刪)

學你的方式耍白爛

之前都跟你明講了 你竟然一直當真?

難怪看不懂法規
所以啊,搞不清楚狀況的跟搞清楚狀況的都有人會說最高速可以開內線。阿說實話就是鍵盤開車法而已。科學上根本做不到的事情一直在重複說也不會成真。然後安慰自己說我合法可以持續最高速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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