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綜縱 wrote:
沒錯 所以我前面說過...(恕刪)
看看這次火車意外有沒有人可以申請到無上限的理賠,目前最多好像是540萬,真實世界從來就不會有無上限的賠法。
重傷最多目前是140萬,照前面的回法,140萬請個看護一兩年就不夠了,國營單位也只能賠這樣。
WOWO88 wrote:民法188看仔細一點
做個假設,你是個一生辛苦的忠實營建商,一直是個人生幸福組,一生的好運加勤奮好不容易累積了5億以上,直到雇到這個天兵員工。你永遠也不會知道這個員工會讓你破產。
WOWO88 wrote:基本上這種就保險公司對決而已...
還有大排長榮這個案子。
WOWO88 wrote:難道不應該這麼說嗎?
就像這個當事人說的,“人生到此為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