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blee wrote:
超車道 不是以 "車種" 來區分, 不是 小型車專屬道 , 不是 大型車專屬道
"超車道" 的文義 有內含 小型/大型車的含義嗎 ? 完全沒有 !
是怎麼把 "車種專用道" 混淆到 "超車道"?
"超車" 是指二次變換車道 + 左側超越 ← "超車" 使用 "超車道"
和 車種無關
我沒有混淆,我只是強調與其要吵只能超車使用,那就搞專屬道啊,請問哪裡不對?去修法啊!這樣最公平。最沒爭議。超車完畢未回原車道就開罰。
反正實務上就是小型車三個車道都能使用。況且,我的點是放在遵守法律賦予的權利下去使用,不要一直拿公德心道德之類的來談,完全不在同一個點,所以就這樣,沒什麼好爭辯的。價值觀不同而已。
若覺得看不慣那種人就去舉發(個人認為不會成功),或者去當國道警察維護國道你認為對的事。





























































































